金成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通商口岸,清朝政府将五个沿海城市——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根据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定辟为通商口岸,后又制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进一步规定通商相关事宜。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等也订立条约取得同样的权利,即《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这是自由主义区域的起点,也是近代中国的起点。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1858年,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规定外国公使常驻北京,开放牛庄(营口)、登州(烟台)、台湾(台南)、淡水、潮州(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外国人可在中国内地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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