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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权益观察:江西被精神病人张云华访谈录

2020年11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44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敏转自民生观察

江西被精神病人张云华访谈录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11-27 07:28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意见者,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来让维权者及不同观点者噤声。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

2020年11月14日,本网志愿者应约采访了江西访民张云华先生,他向本网介绍了他因到北京上访,被江西维稳部门强行关押到精神病院整治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张云华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事情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张云华:我是因为劳资纠纷,在2008年6月19日上午来到北京市在全国人大信访处递交信访材料。在递交材料的途中,我被新余市一名高姓驻京办人员拦住说“省高级法院有个副院长正在省驻京办,你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我安排你去向他反映诉求好不好?”我信以为真,就跟着他上车直奔江西省驻京办事处。

但是,我刚一下车就被我原单位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森林实验中心(简称亚林中心)两名副场长、一名护林员以及多名江西省新余市驻京办人员暴力推进并关押在新余驻京办的四楼,关押到19日19时30分许时,我又被一名警察和三名截访人员乘车押送到北京西火车站,登上了Z133次直达特快列车。次日(20日)清晨抵达南昌后,一出站就被塞进了另一辆警车。20日10时许,警车停在了亚林中心森林公安分局。一下车,我就被几名警察推进并控制在该分局会议室。

20日16时许,分局长赖发兴叫我捡好东西上车,我以为是送我回家,没想到却被6名警察乘坐一辆面包警车押送到了宜春市精神病院。在门诊部门口,一名白大褂医生与赖发兴局长耳语了几句后,然后我就在未问明病情也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形下,直接推搡进了住院部第四病区强行关押“收治”。

志愿者:他们怎样强制关押的?

张云华:就是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不愿意进去,警察和医院护工就强行推搡我进去,把我推到住院部的大铁门里锁住,不让我离开这铁门。我被关进去以后,森林公安分局长赖发兴,还搜走了我身上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不让我与家人和外界通讯联系。我一进病房,就感到这里好可怕,那些真疯子们一拥而上,找我要烟抽、要酒喝、要东西吃,就像花果山群猴一样,各种怪异举动令其毛骨悚然。

志愿者:你被关押了多久?

张云华:关了483天,一年多。

志愿者:入院后,医生是怎样给你治疗的?

张云华:一开始,我向医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医生完全不予理会,他们拿来了不明药物让我吞服,我害怕药物有毒副作用,就拒绝服用。没想到,医生却叫来了几个男性护工,强行把我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子把我四肢捆绑在床上,再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塞进我的嘴里,再用水灌进去,最后他们还拿来手电筒照我的嘴里,检查我有没有把药埋藏在舌根处,在确认完全吞下去以后他们才离开。他们硬是把我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把我的全身肌肉都捆麻木了。

志愿者:你被捆绑起来,那吃饭、喝水、上卫生间怎么办?

张云华:吃饭的时候,他们给我解开一只手,让我用一只手凑合着吃;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常把水杯里的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医院居然让精神病院护理其他病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精神病人本身就是病人,况且他们还有精神问题,万一他们病发袭击被护理的人怎样办?这非常危险,我也非常担惊受怕。还有,这里面喝水的杯子都是医院让病人们混用的,非常不卫生,有的病人有感冒啊、口疮等等疾病也都是共用一个杯子喝水,真不知道卫生监督管理局是怎样监管这家医院的,万一哪个病人得了传染病,然后共用一个杯子喝水就有可能相互传染。我原本不想喝混用水杯里的水,但是我被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期间我让医生给我拿一个一次性的水杯喝水,但医生不理睬,在口渴难耐的情况下,我也不得不喝下这混用水杯里的水。

我小便的时候,医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精神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并且打湿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生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完了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对你的所谓治疗,就是强迫你吃药吗?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张云华:有啊,他们还多次电击我。电击是相当难受的,就是把我捆绑在床上,然后拿来所谓的电疗仪,对着我的太阳穴,胸口等部位电击。仪器通电后,我的脑袋就嗡嗡做响,身体止不住的抽搐,头晕目眩想呕吐。看得出来,他们这是假借所谓的电疗,对不听话的人实施迫害恐吓,那个所谓的电疗仪,它的电压是可以由医护人员掌控的,而医护人员会对不听话的上访举报人加大电击力度,让他们感到害怕而停止上访。在这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用看到那个病人是用电疗治好病的,这个电疗仪纯粹是用来打击震慑不听话的人的,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让你将来想控告他们都没有证据;还有,在这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都被关在病房里,从不准我出门散步、晒太阳,也不许我的亲友来看望我,对我实施精神折磨。

志愿者:他们关押你,通知你的家属没有?

张云华:没有,我辖区的公安分局局长赖发兴搜走了我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还交代医院不许我与外界通讯。我是在被关几周后,同病室的病人亲属来探望时,我央求其帮我打电话告知家人的。我二哥得到消息后,很快找到医院要求放人,但是医院却声称“没有警方的同意不能放人”,随后我二哥又找到辖区警方表示我从来没有精神病,并要求放人,但警方又推脱到医院身上,就这样相互踢皮球不肯放我。

志愿者:你为什么被关押了483天这么久呢?

张云华:我听医院的人说,原本只想关押3个月就放人的,但是他们在询问我出去后还会不会上访,我就说还想到北京去上访,结果医生把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和社区。不久,维稳部门就通知医院,延长关押我到次年国庆大庆以后再放人,目的是防止我再到北京上访,影响政府举办国庆节大庆活动。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483天,医药费谁出的?

张云华:我又不是自愿来治疗的,我不会出一份钱,我也没有钱给付这么长时间的医疗费。费用是押送我来的维稳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被抓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有没有给你体检、做精神病鉴定?有没有筛查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收治条件?

张云华:没有,医院根本就没有给我做体检,更没有做精神病鉴定,我被抓进去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只说是政府让收治的,也是维稳部门缴纳住院费的,所以他们只听维稳部门的安排。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张云华:医院说我的送医、监护人是政府部门,没有政府领导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显然,地方政府和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自残或殴打他人的暴力伤害情况?

张云华:我的家人和邻居多人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我家也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更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这可以到警方的出警记录中查询到,他们把我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就是想迫害我,阻止我上访维权。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院的?

张云华:我被关在精神病院一年多,我二哥等人多次尝试营救我都不成,直到09年10月国庆大庆活动结束以后,警方和社区工作人员才来到医院让我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到北京上访才会放我,我迫切希望出院就被迫写了保证书。之后,政府人员就给医院结账,最后开车把我送回家的。

志愿者:你回家以后生活恢复正常了吗,可以自由出行吗?

张云华:回家以后,我被警方警告,出行要事先报告,获批后才能前往。

志愿者:你出院后想过依法起诉他们吗?

张云华:想过,我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一年多,身心备受摧残,日常工作无法完成,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本想找律师控告警方和医院,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住院证明、病例记录、出院证明等手续,但医院说是政府送医并付的住院费,所以住院证明只能交给政府部门,不会交给我的。最终,由于难以取证,加之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警方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你早日维权成功!

张云华:谢谢大家关心!

采访地点:江西新余市仙女湖
采访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张云华联系电话:13036280341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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