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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权益观察:羅世宏:中國大陸女性處境觀察之一│未婚女性受到的生育歧視

2017年12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85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宋晓星转自獨立評論@天下

【編按】對於中國大陸女性處境,作者將進行系列討論,系列第一篇,談中國大陸未婚女性受到的生育歧視。

年過四十的中國大陸演員兼導演徐靜蕾日前透露,2013年曾在美國使用冷凍卵子技術,為的是保留未來生育的機會,並稱這是「世界上唯一的後悔藥」。

消息一出,引起熱議。徐靜蕾赴美冷凍卵子,主要是因為中國大陸現行法律禁止未婚女性使用該項技術。央視近日報導此事時指出,根據中國大陸法律規定,在使用冷凍卵子時,單身女性必須必須提供國家核發的三項證件: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繞了一大圈,基本上意思很簡單:剝奪未婚單身女性的生育權。徐靜蕾在微博上轉發了央視這則報導,並且發文調侃:「有一種生物叫:我國單身女性。」意在抗議單身女性在中國不被當正常人看待,無法享有與已婚婦女一樣的合法生育權。

人氣甚高的作家兼賽車手(及電影導演)韓寒也對此一報導(及其背後的制度性歧視)表達不滿:「生育必須要和找個男人結婚捆綁嗎?連我這個直男癌都看不下去了。」韓寒直批,女性不該被當作「生育機器和移動子宮」!

在中國大陸計劃生育政策的種種限制下,不僅未婚女性不能冷凍卵子以保留未來生育的機會和權利,而且就算是把孩子生下來,未婚媽媽在為非婚生子女報戶口時也必須面對所謂「社會撫養費」的罰款,以及各種繁瑣的手續和歧視。

無獨有偶的是,就在徐靜蕾接受媒體訪問之前,中國大陸也有一對已分手情侶在群眾募資(或稱「眾籌」)網站「追夢網」發起一項募款行動,募款目的是為他們剛剛出生的非婚生女兒繳交罰款(人民幣4萬元)。雖然他們大可用假結婚的方式逃避罰款,但他們沒有這樣做,而是透過群眾募資的公開行動,以「每人限捐10元」的方式擴散,希望引起社會討論,藉此反抗這項把生育和婚姻款綁在一起的不合理制度。

這項群眾募資行動發起後,同情和支持者有之,但對此冷嘲熱諷和激烈批評的人可能更多。因此,發起不到16小時,這個群眾募資項目就被追夢網下架了。

未婚女性在中國大陸不僅受到來自國家和媒體鋪天蓋地的壓力,年過27歲之後就被貼上「剩女」的標籤,而且捍衛婚姻制度的普通民眾也自動加入了剝奪和歧視未婚女性生育權利的大軍。由此可見,在中國大陸要爭取未婚女性的生育權及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利有多麼困難!

對此,廣州中山大學的性別研究學者柯倩婷教授撰文指出,「非婚生育」在中國其實並未違反《憲法》和《婚姻法》,但卻因為《計劃生育法》而受到重重限制和歧視。根據中國的《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而根據《計劃生育法》,非婚生子女和違反一胎化政策的「超生」子女則需向國家繳納「社會撫養費」,報戶口手續麻煩,而且還要提供生父的親子鑑定證明。但是,在繳納罰款,並完成這一連串的繁瑣程式後,未婚媽媽還是無法享有生育保險和產假等權利,而非婚生子女在就學和社會福利方面也將繼續面臨不公平的待遇。

支持非婚生育合法化的柯倩婷指出,雖然合法化可能助長男性「包二奶」或「只播種、不養育」的現象,但是非婚生育合法化還是必須踏出的第一步。理由很簡單,在現行剝奪未婚女性生育權和非婚生子女合法權利的歧視制度下,並沒有根除或減緩上述問題,卻讓選擇生育自主權利的未婚女性繼續成為這個歧視制度下的最大受害者。柯倩婷認為,將未婚生育非法化,以及徵收社會撫養費和繁瑣的戶口登記手續等措施,並無法杜絕非婚生育,反而是造成了更多的社會問題,而且受損害與被侮辱的最大群體總是那些處於社會經濟弱勢地位的女性。

誠如韓寒所說的,女性不該被當作「生育機器」,婚姻不應該繼續是剝奪女性生育自主選擇的緊箍咒。環顧世界各地,選擇不婚的女性越來越多,豈可因為拒絕婚姻而剝奪女性生育的權利?

況且,有一些婦女在生育非婚生子女時並非出於主動選擇,因為懷孕後遭遇失戀或失婚打擊的女性,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中國大陸也不在少數。因此,作為未婚媽媽或單親媽媽的權利,必須得到非婚生育合法化的保障。否則,她們和她們生下的子女,特別是原本就屬於經濟弱勢的社會底層的群體,不僅得不到來自社會福利和公民權利的保護,而且還將進一步被國家暴力踩在腳底下,難以翻身作主人。

具有中國特色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三十多年來,造成的罪惡已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在「人口高齡化」現象漸顯,而「人口紅利」漸失的當下,是到了該徹底檢討的時刻了。非婚生育合法化,保障未婚女性的自主生育選擇權,終結對未婚媽媽和非婚生子女的制度性歧視,應該是中國大陸計劃生育政策改革路上必須踏出的第一步。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宋晓星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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