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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葛永喜律师:关于拒绝给打人者辩护

2017年06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50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作者:葛永喜律师

近日刘勇进律师在法院门口被殴打,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称要将打人者绳之于法。

接下可能会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的司法活动。有同事称,将拒绝给打人者辩护。

我对此回复: 拒绝辩护是不对的,当年路易十六被捕受审,就是曾被他放逐过的律师马尔泽布帮他辩护。拒绝辩护违背律师职业伦理,且将社会问题简单化。

又有同事称:选择是相互的!

我对此问题回复如下:

选择当然是相互的。事实上当年也有律师拒绝给路易十六辩护,并没有人强迫他去为路易十六辩护。相反,马尔泽布尽职尽责地辩护,却因此收到死亡威胁。但是若干年后,人们发现马尔泽布才是真正伟大的律师。他捍卫了律师的职业伦理,同时,也促进了政治文明。社会问题成因复杂,绝不能将之简单化。若全国律师不给一个殴打律师的人辩护,证明此国并不法治。同时,也证明人们缺乏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只会因利益而集积,不会为公义而牺牲。我们律师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当适用无罪推定,他有可能有罪,亦有可能无罪。拒绝辩护,实际上是一种出于狭隘的行业利益而衍生的有罪推定。

葛永喜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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