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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98期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05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36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一、从2017年5月19日(周六)到5月25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68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10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32
侵犯人身自由 5
公民维权与行动 15
酷刑和其他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12
拒绝公正、公开的审判 4
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7
侵犯言论自由 5
侵犯公民权 18
生命权 2
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2

 

注:一条消息可能报道多件暴政侵权事件。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866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66人:

嘉央洛色、钟鼎邦、李明哲、张累累、倪玉兰、王全璋、谭金光、李蔚、常伯阳、陈云飞、李金国、毛德修、葛翠末、杨玉珍、苏天富牧师 、李国志牧师、何宗旺、江天勇、广东维权人士李小玲、广州劳工维权人士刘少明、“屠夫”吴淦、冯正虎、崔福芳、范桂娟、戴中耀,徐佩玲、郑培培、四川雅安市访民 陈明燕、怀化洪江五凌托口水电站受害移民姚春琼、福州维权公民江智安、福建维权人士何宗旺、福建维权人士何观娇、北京维权人士李蔚、四川汉源县 姜成芬、任迺俊、李江鹏、李海南、黄晓敏、廉焕力、熊建玲、吴凤华、刘增凯、董奇、姜野飞、刘聚财、陆立明、肖育辉、文东海、卜永柱、彭妙林、倪伟明、张平、孙洪琴、邱蓓、王宝妹、谈兰英、徐佩玲、郑培培、王宗泽、野靖环、董奇、项锦峰、戴建勇、牛领钗、王长江、林美女、林真真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长沙市公安局的局长唐向阳为代表的21人:

 

长沙市公安局的局长唐向阳

河南省长 陈润儿

长沙市长 陈文浩

甘南藏族自治州长 毛生武

广州市长 陈建华

沈阳市长 潘利国

深圳市长 许勤

四川省长 魏宏

珠海市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珠海市南溪派出所副所长叶生

上海市长杨雄

成都市长罗强

湖北省长王晓东

省长朱小丹

河北省长张庆伟

梅州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兼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永丰

即墨市长 吕涛

北京市长 蔡奇

洛阳市长 鲍常勇

贵阳市长 刘文新

福州市长 尤猛军

 

 

 

 

四、本周特别关注:

1、江天勇辩护律师控告长沙公安局长违法(美国之音)
在曾代理众多敏感案件,多次被殴打和酷刑的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遭当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近6个月之际,他的两位辩护律师近日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局长,要求追究侵害律师执业权的法律责任,责令允许控告人会见江天勇,保障控告人与江天勇的通信权。

据参与网星期二消息,广东律师陈进学、广西律师覃臣寿,5月19日向湖南省检察院控告办理江天勇“煽颠案”的长沙市公安局的局长唐向阳。控告信表示,两位辩护人先后6次向长沙公安局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以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遭到拒绝。

控告人认为,律师会见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和律师的权利,虽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侦查单位许可,但并不是一概禁绝律师会见。江天勇自2016年12月1日被采取指定居所监居至今已近6个月,侦查单位有充分时间侦查,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已消失。

控告信强调,今年3月1日和2日,长沙市公安局安排官媒采访江天勇,就充分证明这一点。因此,长沙市公安局至今不允许律师会见江天勇,属于严重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此外,控告人多次口头或者书面要求公安局介绍案情,并转交写给江天勇的信件,均遭到拒绝。

两位控告人坚称,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侵犯了控告人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和了解案情权,因此提出控告,要求纠正。

江天勇律师之一的覃臣寿星期三向美国之音表示,他们曾亲自向长沙和湖南省两级检察院递交控告信,都被以不同理由拒收,他们只能将控告信邮递给湖南省检察院。

覃臣寿律师表示,当局一直不让律师会见江天勇,但是却让官媒“采访” 江天勇公开“认罪”,完全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程序的做法,是破坏法律。

江天勇去年11月21日前往长沙探访709律师谢阳的家属后,与外界失联。三周后,官媒证实他被“依法”指定居所监居。江天勇今年3月曾在电视上“公开认罪”,承认捏造谢阳律师遭受酷刑的消息。到6月1日,江天勇6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要期满,目前外界无法得知此后他的命运。

同时,江天勇在美国的妻子金变玲,5月22号发出消息称,当局派人在正对江天勇父母家的地方,租用了一栋两层小楼,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住在里面,24小时监控,同时还在通往江家的路上安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

 

2、709案吴淦父亲及王全璋父母妻子姐姐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自由亚洲电台)

据维权网5月26日报道,当天上午,709案王全璋父母妻子姐姐及吴淦父亲赴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吴淦父亲的控告信遭当局无理拒收。吴淦的父亲徐孝顺‏说,接待的人称父亲儿子姓氏不同要开证明。有目击者说,法警还追出来把吴淦父亲的控告信扔到地上。据王全璋妻子李文足介绍说:“开始一位检察官不让我们进去,要我们派个代表。我说我们身份角色不一样,我们是妻子、父母和姐姐,每个人都只能代表自己,争论十几分钟后才让我们进去。”709案维权人士王全璋、吴淦已被羁押近两年,目前仍被当局故意拖延。

(责编:梒青)

3 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被以“寻滋罪”判刑3年零6个月

据维权网5月27日报道,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当天被湖北大冶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6个月。2015年7月25日,尹旭安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黄鹤楼前,身着声援“709案”被捕者屠夫(吴凎)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月28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8月23日,被转为刑拘。同年9月26日,尹旭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但案件经大冶市检察院退补后,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3月16日,案件审查起诉期满后,同年9月13日,在湖北大冶市法院开庭。报道说,关押期间当局一直拒绝律师会见尹旭安。直至2016年5月10日外界得知,尹旭安遭到狱警殴打虐待,导致身心伤害巨大。目前,尹旭安仍被羁押于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内。

(责编:何平)

4 江苏沈爱斌等人寻衅滋事案判决 四人当庭表示上诉

访民之声2017年5月27日消息:  今天下午,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对沈爱斌等4人寻衅滋事案做出一审判决,沈爱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朱丙泉、周小风刑期各一年六个月,程天杰刑期一年,4人均不服此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沈爱斌“寻衅滋事”案代理人张建平表示, 2017年4月23日在惠山区法院的庭审中出现大量反基本常识,“穿越时空”的证据,这些均系伪证。证人亦当庭指控侦查机关存在威逼利诱等违法取证情节,他也针对这些具体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并希望法官尊重法律,给像他当事人这样的法律维护者以公正。但今天还是看到了他们有罪的判决。

据了解,沈爱斌等人寻衅滋事案事发于2016年2月4日,许多无锡访民自发到拘留所迎接拘留期满释放的沈爱斌时,遭到一个带黑色头套的不明身份的人给他们拍照。沈爱斌等人对此进行制止,有人上前扯掉了他的头套,期间有过推搡行为。

事后于4月13日,无锡警方突然对参与此次事件的访民进行大规模抓捕,沈爱斌也未能幸免。警方对此次被抓捕人员敲定罪名为“故意伤害”,原因是沈爱斌等人当日殴打的是国保警察邓永峰,并导致其骨折。之后部分被抓捕访民获取保释放,沈爱斌等人被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罪”遭到起诉。

5 江苏访民沈立秀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六个月

[访民之声2017/5/27消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访民沈立秀,2015年9月13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0月20日被逮捕,今年的5月25日,海州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其不服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海州区法院判决书中载明,沈立秀是因信访案件终结后仍然滞留北京,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为制造影响到重点部位,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并张打横幅拍照后上传到境外博讯网上。经公安机关训诫,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挑衅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期至 2018年1月30日止,现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

沈立秀的丈夫程学洪表示,沈立秀在北京上访10多年无果。被抓己20个月之多,受到地方法院以《寻性滋事》罪被判二年六个月,老百姓为了自已的权利维权变成了罪犯。

我们房屋被他们强拆,他们用一个终结案件来掩盖他们的错。老百姓上访维权他们说终结了,在上访就变非访,无理取闹。在北京告他们,他们手中有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就能抓你,关你,判你。

这是什么法制社会。只要有权,他们就是天,说了算,强行拆迁,不用讲理,也不怕你告,他们用一个终结了事。你再告他们就是犯罪,天理何在!望大家关注。13912165083. 程学洪老家电话。

6  本周民主党还关注一些中国公民因文化衫而被公安机关骚扰

据《维权网》报道,广东公民董奇、福建龙岩公民项锦峰,一起在淘宝订制一批文化衫,上面印有“一切都是刚刚开始”等郭文贵名言。项锦峰2017年5月23日被专车接走至今失联,董奇24日上午被抄住处带走未归。

河北维权人士牛领钗因为印制“一切都是刚刚开始”文化衫,被传唤,文化衫被扣。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暴政侵权动态观察组 孙艺、许英玉、忻伟忠、陈洁、梁奇、陈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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