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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富差距观察:林宗弘 吴晓刚:中国的制度变迁、阶级结构转型和收入不平等:1978-2005

2015年05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49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淑钗转自爱思想

林宗弘   吴晓刚

 

*作者1:林宗弘,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E-mail:zoo42@gate.sinica.edu.tw;作者2:吴晓刚,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

**本项目受香港特区政府大学研究资助委员会(GRF644208)和台湾蒋经国国际交流基金会(CCK07108HSS03)对本研究的资助。[Project was supportedby The University Grant Committe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GRF644208)and Chiang Ching-kuo Found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cholarlyExchange(CCK07/08HSS03)。]

 

摘要:本文结合制度主义理论与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提出在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把阶级带回来”的观点。根据户口制度、单位制度、干部身份制和私有产权等造成转型时期中国不平等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建立一个以对不同形式生产性资产的占有为基础的即新马克思主义取向的中国阶级分类方式,并在经验层面展示了其较之于其他分类法的优越性。研究认为,中国正在发生的制度转型对社会不平等秩序的重塑表现为不同形式的生产性资产,即劳动力、资本、组织、技术/权威等四种所有权作用的相对转变,从而导致阶级结构的转型和贫富差距的拉大。

关键词:社会分层;阶级;制度结构;收入不平等;社会流动

 

一、导论:把阶级带回来

 

在有关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研究中,对于社会经济不平等的经验研究和理论概括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是收入分配的持续恶化,特别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从1990年到2005年的15年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人民币1642元增加到14040元;而收入的基尼系数也从0.356快速上升到0.449(World Income Inequality Database,2006;陈志柔,1999;国家统计局,2006)。近年来中国社会不平等的恶化已经成为学术界与媒体共同关注的话题。

关于中国社会分层机制变迁的研究,以倪志伟的市场转型理论及其后续的相关争论在20世纪90年代的英语世界最为盛行(边燕杰,2002;Nee ,1989、1991)。

受博兰尼(Polanyi ,1957)和泽林尼等(Konrád &Szelényi ,1979)的启发,倪志伟将决定社会经济资源分配的模式区分为再分配制度与市场交换制度两种类型,宣称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再分配制度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的过程中,掌握再分配权力者,例如干部或党员的收益将会减弱,而私营企业主与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将会获得市场青睐(Nee ,1989;Nee &Cao ,1999)。此理论提出后,在政治资本、人力资本、个体户的收益和总体社会不平等的趋势等方面,均受到经验证据上的重大挑战,这就是所谓的“市场转型之争”(the market transitiondebate)(Szelényi &Kostello,1996)。一些研究发现,在市场转型过程中,所谓政治资本的拥有者,其收益未必会减少(Bian&Logan ,1996;Walder etal,2000;Zhou,2000),学者们由此提出了关于政治权威延续的命题。

再如,有关私营企业主的研究表明,新兴的企业家未必都能得到市场的眷顾,在农村地区,相对于一般个体或家庭企业的收益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扩张而下降,具有干部身份的企业主却仍维持其经济优势(Walder,2002、2003;Wu,2006)。

即便我们观察到人力资本作用的上升也不能说明市场的作用在加强(Wu&Xie,2003),无论是对政治资本还是人力资本回报的变化并没有一个确定的趋势,而是受制于具体的制度背景。因此,20世纪90年代关于市场转型的争论最后不了了之(Zhou,2000)。

为什么会如此呢?参与市场转型争论的双方,虽然依据各自的实证资料(主要来自中国)做出了不同的理论概括,却留下了很多经验证据与理论视角上的空白。首先,双方的观点受到研究资料本身的时空限制。如倪志伟(Nee ,1989)的资料来自1986年的福建农村调查,边燕杰(Bian&Logan ,1996)的研究主要基于1991年的天津调查,而周雪光(Zhou,2004)的发现主要针对1994年中国的部分城市。这些研究主要依赖城市或农村资料,导致对户口制度和城乡分割的长期忽视(Wu&Treiman ,2004;2007);后续研究则依赖1996年的全国性抽样调查(Treiman &Walder,1996),无法讨论20世纪90年代后期逐渐发挥威力的民营化转型进程的影响。在理论视角方面,争论双方以个体层次上对“人力资本”或“政治资本”的回报变化趋势来彰显分层机制的转变,忽视了具体的制度结构及其变化对社会分层机制的重塑(Wang,2008)。由此,海内外部分学者开始探究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特殊制度,诸如干部身份制、户口制度和单位制与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不平等的关联(Bian,1994;Wu,2002;Wu&Treiman ,2004,2007;Zhou,2004;边燕杰等,2008;李路路、王奋宇,1992;林宗弘,2007)。这些研究将制度主义与当代社会分层研究结合起来,虽然开启了超越市场转型争论的希望之窗,却尚未能对改革开放以前的制度结构与改革开放后不平等的变化,提出一个整合性的分析架构。

与功能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不同,制度主义研究社会不平等时强调制度分割、结构壁垒,认为社会群体之间的不平等不能简单化为量上的不同,而是具有质上的差异。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之间通常具有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与社会不平等研究中的阶级视角是相同的。正因为如此,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一个结合制度主义与社会分层的阶级分类法,将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带回到研究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及其转变中来。

由于种种历史因素,阶级作为社会学研究的核心概念,在当代中国社会研究里缺席了将近30年(冯仕政,2008;Lin &Wu,2009)。国内近年来对不平等研究一般偏向于“社会阶层”这一概念。或许由于划分阶层的标准未能达成共识,许多相关研究仍各自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来进行分析(李强,2004;刘精明、李路路,2005;张文宏,2006)。如陆学艺等(2002;2004)依据组织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的等级高低,将2001年的全国人口分为十大社会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些社会阶层的分类,或多或少参考了新马克思主义与新韦伯派的阶级分析,却自成一格,较难进行跨国比较。社会阶层与相关社会结构转型的相关理论,如社会断裂或碎片化(李培林等,2004;李春玲,2005)、现代化或再生产(李路路,2003)等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未能厘清(李强,2008)。

特别是1992年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不平等的恶化,各种劳动争议与群体性事件大量增加(Cai ,2008;O ‘Brien &Li,2005;Pun ,2005)。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到2006年为止,全国劳资争议件数增加了13.5倍,达44万件,以往功能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均无法展示分层与社会冲突之间的关联。笔者认为,要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大转型,包括贫富差距扩大与劳资争议增长的起源和动力,应当将“阶级”重新引入对中国社会不平等的研究中来,以理解导致不平等恶化的机制(Bian,2002;李培林等,2005;李友梅等,2006;林宗弘,2007;沈原,2006)。

本文旨在吸收并整合前述中国市场转型争论、制度主义研究与社会分层研究的成果,对改革开放30年来的阶级结构转型、阶级流动与社会不平等的变化提出更具整合性的理论架构。本文根据户口、单位、干部身份制和私有制等四种所有权形式,建立了一个新马克思主义取向(Neo-Marxian )的中国阶级分类方式,并以经验数据展示其与当代中国十大社会分层分类法和新韦伯学派EGP 阶级分类法相较之下的优越性(Erikson &Goldthorpe,1992;陆学艺等,2002、2004)。

笔者利用1988年以来的多个全国性抽样数据来分析阶级结构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特别关注对不同类型的生产性资产作用的变化,以此来检视中国社会分层秩序的变迁。

 

二、制度主义与阶级分析的基础

 

中国民营或私有部门在1992年之后获得长足的发展,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面对由对生产资料占有不同导致贫富差距的恶化与劳资冲突的现实,中国社会学界似乎已经出现了重返阶级分析的共识(冯仕政,2008;林宗弘,2007;刘欣,2005、2007;刘玉照等,2007;仇立平,2006;2007;孙立平,2006;沈原,2006)。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阶级在中国是否存在,而是如何对当代中国社会的阶级进行有意义的划分,以便勾画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与社会不平等的关系。

单纯地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即对生产资料占有来划分资本家和工人两大阶级(Marx&Engels,1969),会将中国转型过程的多维性和复杂性简单化。即便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也得到了相应的修正,以面对二次大战以后复杂的社会结构和管理阶级崛起的现实(Wright,2005)。

笔者认为,要从阶级的角度理解中国过去30年的社会转型乃至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半个多世纪的社会变迁,需要反思阶级分析的基础(foundation),并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制度,对阶级分析中的所有权(ownership )问题进行重新理解和认识(Wright,2005;Lin ,2008)。在新古典制度主义与分析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制度总是与所有权(ownership )有关。根据社会科学中的制度主义理论传统,制度乃是指社会里各种正式(具强制约束)的或非正式(志愿性)的规范(rules )与组织(organizations ),而经济制度中对经济绩效与收益分配影响最大的,是对各种生产要素占有的规范与组织(North ,1990;Roy,1997)。

笔者认为,所有权应该被视为界定经济资源使用与获益之权利(rights)或权力(powers)的制度(Wright,1997;2005)。所有权制度不仅与激励机制(我们称之为所有权的积累能力)有关,而且一旦涉及生产时的社会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剩余分配时,还可能会导致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剩余获取与支配关系(我们称之为“所有权的生产剩余获取能力”)。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认为所有权制度必须具备三种性质:排他性(exclusion )、获益性(appropriation)和生产关系的反向互赖性(inversed interdependence)。当该种资产的所有者有权获取排他性利益的权利时,还必须依赖其他直接生产者的劳动,才会导致生产剩余获取,反之却不然(Wright,1997)。换句话说,所有权的这三种性质,设定了生产性资产的积累/生产剩余获取能力,使资产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构成彼此利益对立的阶级位置,并导致收益分配的不平等,这是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类的基础。

然而,以生产性资产所有权的有无来划分阶级,只能呈现一个静态的阶级结构。本文的理论创新之处在于以中国为例,将制度变迁与对生产性资产占有为基础的阶级结构转型连接起来。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会导致对某些资产所有权的获益性、排他性与反向互赖性的变化,或者说,各阶级收益分配权利的重新界定。

对某种资产所有权的获益性、排他性和反向互赖性等收益分配权利减少时,该种资产所有者的积累/生产剩余获取能力会被减弱,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的差距从而缩小,相应的阶级界限就会逐渐模糊,并且导致跨越此界限之代际或代内阶级流动的增加;反之,对该资产的获益性、排他性和反向互赖性等收益分配权利提升时,意味着该资产所有者的积累/生产剩余获取能力逐渐增强。随着积累/生产剩余获取能力的增强,将导致两种阶级位置的贫富差距加大,(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注释和图表略。阅读全文请下载PDF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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