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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控告状—冤上加冤奇冤大案刑事案件

2013年10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315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控告人:赵淑芬;女;51岁;汉族;原籍:辽宁省建昌县;现住: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候庄村人,我为亲妹妹赵淑艳申冤。
案发在1999年11月1日辽宁省建昌县要路沟大队北沟村三组。 (博讯 boxun.com)
被控告人:樊占发;男;汉族;46岁;现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杜庄乡,户口迁入小深港村,居住上新庄村,故意杀死亲妻真凶樊占发。

请示事项
1、强烈要求立案,立即逮捕、追究故意杀人犯樊占发刑事责任。(没有法律制裁,罪犯就没有每个贫民百姓的生命保证)。
2、必须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杀人必须偿命,血债血还,请示领导尽快把结论报告给冤者家属。
被控告人:付义;男;30岁;汉族;辽宁省建昌县反贪局领导利用职权,串通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宝财包庇故意杀人犯樊占发,至今逍遥法外。
被控告人:王宝财;男;30多岁;汉族;系辽宁省建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两次解剖都没给受害人家属结论报告,足(以)证明凶手故意杀人。

事实与理由
1980年4月我母亲给小妹赵淑艳招上门女婿樊占发,自从婚后生一女,我小妹受到残酷暴力伤害虐待,激起村民愤慨。樊独自去秦皇岛打工,且花七千元买户口迁入秦皇岛,五年多长期不回家。1999年10月31日樊突然回到辽宁建昌我妹家,进门就说,他自到乡里提出离婚,令我小妹给他6000元钱,我妹不同意,也拿不出来。樊就对我妹毒打,小妹受刑不过同意离婚,但拿不出钱,樊就要家母全部房产,为此一直打闹到次日(11月1日)上午11点钟,我母见樊不吵了,见我小妹躺在炕上休息,我母亲使认为没事了,
去到院外抱柴禾,樊就乘机暗下黑手,也就几分钟,突然听到屋里惨叫一声:“妈呀!”我母亲急奔回屋,见樊一手掐着小妹的脖子,一手往小妹嘴里灌东西,我母亲见小妹斜靠在墙角上,已经人事不知了,脸、鼻子、嘴都是鲜血,炕上的榆木饭桌已成两半,一半木面上都是鲜血,我母亲见情急,奔外喊人救命!回到院中听见屋里十多声撞击墙的声音,邻居闻声赶到,见樊持铁锹要砍小妹被夺下,樊又操出菜刀要砍又被夺下。此时看小妹已经被打死了。樊看小妹真死了立刻就走,被众村民留下。当夜21点多钟公安开车令我母亲到派出所去,一公安说:“才太太在这张纸上按上手印,就处理人命案。
”我母亲也识字,见家里炕上炕下到处都是血,见我小妹死得又那么惨,为了尽快处理凶手,我母亲给按手印,结果也是没有人管,县公安局令派出所不准立案。我当夜24小时赶回家,看到小妹都是被打、掐、扎、磕的伤痕,很多伤口致死。此时,樊急于要对尸体火化毁尸灭迹,经众乡亲和村领导阻拦后达成协议土葬。有樊的亲表弟付义利用职权给樊做后台,樊仗势欺人(樊说)你们非不让火化尸体的话,你们得答应我按手印,然后,我在(再)拿出五千元钱土葬,造成扒坟,罚款等一切后果由樊占发负责,(樊
确耍手段),众村民激怒,并有6户人家替小妹交了1000元验尸费。同月6日县局、7日市局验尸时,我和众村民亲眼看见;小妹脖子上有手掐的血印,脖子肿得和头一般粗,脖后部有瘀血大紫疙瘩,后脑勺有十五处伤口,右太阳穴瘀血紫青色,右眼下瘀血紫青色,鼻秀折,后背部多处瘀血紫青色。次日(7日)市局解剖时,扒下受害人头皮,见头骨有四处孔形流鲜血,是锐器扎的,大脑有黑泡(法医说是人急死的特症)胃的颜色很正常,取胃时流出很多鲜血,当日县局把受害人的胃和饭桌拿到县局。解剖时法医验,观众看基本没有验出中毒表象,两天尸检解剖表明,我小妹完全是打、掐、扎、磕的伤致死。可是在我的家属强烈要求下看到尸检结论上写成是“赵淑艳系盐卤中毒而死”。可甲鉴定上就连自杀他杀都没写,检验员说三处伤口不能致死(为什么询问笔录上,王宝才自写共计有十五伤口呢?)(从询问笔录上看:很明显做弊)。而且还不给结论报告,从而激怒众村民,并有107名村民联名签字划押控告。一致认为受害人性格开朗,从来没有过轻生的想法,突然惨死,又有现场惨情,解剖时围观众数百人都看得清清楚楚,除多处打伤之外全是正常颜色,肯定是凶杀案,强烈要求依法严惩凶杀犯,为
无儿村民主持公道。案发当天逮捕樊占发,可是,樊的亲姑的儿子付义是县反贪局领导,串通弄警大队长王宝才等人包庇纵容凶手。同月8日樊的亲姑领着樊的女儿樊雨找到县局办案人王宝财说:“樊雨,你别说了,我把你爸掐你妈那一条免了……”。同月18日付义担保签字划押借取保候审释放了凶杀犯樊占发。同月23日樊的亲姑(付义的母亲)到我母亲家叫嚣“赵淑芬,赶快把你妈带走,樊占发就要卖房子了!……”赵真是气焰凶凶,不可一世。我当时反抗“这房是家父留给家母的,你姓樊的没添上一分钱,杀死我小妹凭什么卖这些房子?”(见此状),我上访到市省有关部门,不曾想建昌县反贪局领导付义的权力关系网庞大,案发当日不验尸,至今不立案,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两次解剖就连自杀他杀结论报告都没给。致省市有关领导不敢管,告到市省都有反贪局领导付义的狐朋狗友当帮凶。2000年2月9日县局和派出所人带着到北沟村以调查为名进屋就写了两三张假材料:反而强烈威胁群众不准做真证供。甚至干脆迫害我,无故收容关押我,不顾我母亲病危,押着我还不放,当我逃回家护理家母时,2000年4月1日公安局给凶手报信,致使凶手又到我母亲家,边打我边叫嚣“不把赵淑芬打死,早晚是我的
眼中钉,肉中剌”。在村民急(及)时赶到我脱险,逼死了我病重的母亲,樊三次持刀交通规则入我家威胁我夫,扬言:“再告就杀你全家”。为了做假鉴定,2000年3月7日省厅把我收容到省收容所,同月9日,各级人大和县局,背着我当事人做完第二次解剖,同月10日省厅叫县局把我又押到县拘留所又关押我4天,在我被关押期间把我全部证据和材料没收,第二次解剖省人大到派出所,不到现场,各级人大来只拍了几张照片,走走过场,应付全村和107名联名控告的村民和我家属,就想给赵淑芬消尸灭证完事。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我在拘留所强烈要求下跑出来,再来北京上访。如真正喝卤水为什么不让我当事人当着百众面前给我和观众解释清楚呢?而且给我押在拘留所还不放。省厅不是想等最后兜圈子,为什么不及时带着法医到现场呢?有人证,有重新验尸证,为什么两次解剖,都不敢给我受害家属结论报告呢?如果诬告樊占发为什么不敢让我们大队和村里干部家属签字呢?从以上这些看是很明显的故意包庇凶杀犯。你们执法人员是应该保护我们贫苦受害者合法权益的,没有法律制裁,罪犯就没有每个贫民百姓的生命保证。天理何在,国法难容,为什么至今不给处理人命案呢?凶手仍然追杀我,使我生命安全时时有被杀的危险,逼得我有家不敢归,有亲不敢投,使我整天慌恐不安。
综上所述,樊占发重男轻女,虐待妻子,五年长期不回家,当养老女婿是假,霸占其房产是真,杀害妻子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利用关系网追杀受害者的家属,致使其岳母病情恶化惨死,受害者的姐姐流浪街头,只好隐居京城继续控告。根据小妹尸体解剖全村村民有目共睹,两次尸检都没给结论报告,是表明:我小妹赵淑艳完全是被樊占发故意打、掐、扎、磕致死,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樊占发就是犯了故意杀人致死罪。我们已经逐级反映到中央,故请求中央领导立即破网查案,坚决铲除司法顽固腐败分子障碍,将来绝人性的凶手樊占发立即揖拿归案,判处极刑以平民愤,用实际给无儿村民以法律保障。深查深究,查清赵淑艳的案卷,与当日不相实,重新对尸体进行检验,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做出公正的判决,给我们广大群众信服的法律准绳,早日以报了民心。我坚决不能辜负群众对我的希望。(如果第三次解剖时我强烈要求保留一只手)。
附:1、107名村民联名签字划押控告状。
2、无儿村民控告信。
3、村委会证明信。以上证据全属实。
4、有检验员不相一的证据。

控告人:赵淑芬
200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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