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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2013年06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33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福建省莆田市676户失地农民诉讼代理人黄维忠因不服地方政府强奸民意,不按程序依法征地,“大开杀戒”,腐败审批,剥夺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曾全权代理莆田市十个类案的失地农民先后向福建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依次接到闽政行不复各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后,特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受理,但同样被拒之门外,不予立案,致使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为了维权,黄维忠受676户失地农民的全权委托,曾带领莆田市十个类案的诉讼代表人前往福州市公安局申请示威游行,以示抗议福建省政府的行政乱作为和司法不作为,最终激怒了莆田市政府,以“聚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荒唐裁判,致使我诉讼代理人黄维忠被蒙冤逮捕,其他诉讼代表人也无一幸免,屡遭拘传、监控、胁迫,冤案连连……。

2005年8月4日,黄维忠等27名十个类案的诉讼代表人,避开莆田市政府的重重设防,历尽艰辛,于上午10点到达福州市公安局,申请集会示威游行,请求受理,却遭到门卫和治安科长的无理阻挠,拒不履行职责,还百般刁难,要求我们提供法律依据或者到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局去办理集会示威申请,无奈之下,我们的代理人黄维忠只好花钱往电脑店上网寻找有关法律条文,然后返回福州市公安局,当我们诉讼代理人黄维忠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游行法》和《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法规条文后,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仍然拒不受理我们的请求,双方僵持,直至中午12点局长下班,得知此事,才让我等派5名代表进内登记证件,到下午2点,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才同意受理我们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并与我们代理人黄维忠和其他几位代表人握手送别,可是莆田市政府却以“聚众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对黄维忠拘禁、批捕,我们百思难解,地方政府的法律体制如此腐败。

2005年8月11日晚,诉讼代理人黄维忠,接到龙桥派出所的电话传唤通知,依约于次日上午10点到达该派出所,遭到了治安民警不间断的询问,后移交刑警审问笔录,胁迫我们代理人黄维忠撤销申请集会游行示威案,但黄维忠坚持正义,据理抗争,并当场签收了由福州市公安局支队长送达的002号《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通知书》其中的内容,理由是“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而拒绝我们的示威请求,并告知我等如不服,可在3天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正当我们准备进行下一步法律程序时,申请负责人黄维忠又被龙桥派出所拘传,十个类案的其他代表人也遭到莆田市政府的严密监控,直至8月15日下午,时效超过,致使我们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复议的权利不能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申请书无法按法定时间送达,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被剥夺。

2005年11月9日,我们十类案676户集团诉讼代理人黄维忠只身历险进京告状,但由于莆田市政府害怕毁田坑农的恶行暴露,不惜血本动用公安机关千里追踪,所以黄维忠刚到北京火车站就被莆田市公安人员劫诉,乘飞机押送回莆田,即身遭囚禁,后被无罪批捕,霎时间,风声鹤泪,怨声载道,神圣的法律在莆田市政府的操纵下,已蜕变成欺凌百姓的“恶法”,近年来圈地运动,屡禁不止,因为土地带来的巨额增值成了官商捞取暴利的腐败温床。为此我们失地农民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所以若不惩治腐败,彻底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征地制度,社会纷争只会不断加剧,据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中国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平均年递增17%,烽烟四起,已达星火燎原之势,主要涉及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等,则很大程度都是农民出路问题,农民与政府已成水火,也永远构建不成和谐社会,在此我们恳切希望有关方面能助我们失地农民一臂之力,推翻中国地方政府现行腐败的法制建设,还我们诉讼代理人黄维忠一个公道,让千千万万失地农民尽快觉醒,象黄维忠那样敢于直立行走,不畏强权,敢于向地方腐败群体宣战,拯救我们的国家,让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民心所向,中国才有光明的未来。

福建省莆田市676户失地农民集团诉讼人
2006年2月15日
附: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一份
律师法律意见书一份
原申请示威游行实况一份
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实况一份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一份
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通知书一份
黄维忠传唤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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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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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意见书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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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实况

莆田失地农民申请示威游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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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被征地农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 请 人:黄维忠(主要负责人),男,汉族,60年02月14日生,农民,住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延寿村。电话:0594-2790833 手机:13859877066 邮编:351100
申请理由:
莆田市延寿村;溪白村;苍林村;码头村;后卓村;洋西村;七步村;西刘村;东楼村;五星村因“征用土地纠纷”的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访申诉等各案都历经折腾。由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及司法机关的司法不作为已经堵塞了受侵害人的救济途径,对此人大常委会又无能履行法律监督。所以土地使用权人的最基本利益得不到保护。
上述事实,下附旁证。当农民的权益确实受侵害时“他们”却关门闭户;当受侵害者要申诉时“他们”却对人封喉断舌。所以我们心中怒火燃烧!我们要喧泄!!我们要呐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集会游行示威,请依法许可。
申请内容:
目 的:呼吁保护公民最基本权利。
方 式:聚会;游街;静坐;喊口号。
标 语(1):承担行政后果!请求司法作为!!履行法律监督!!!
标 语(2):依法征地!依法补偿!!依法安置!!!
口 号(1):立案受理!农民必胜!!
口 号(2):农民不下岗!我们要种地!!农民失地!何处谋生!!
口 号(3):农民要生存!农民要人权!!
地 点:集合地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口。
解散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
行进路线: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高级法院。
人数车辆:3000人;20辆。
音响设备:60分贝以下,10只。
起止时间:2005年8月15日6时-8月15日22时。
此 致
福州市公安局

申请人{主要负责人}:黄维忠
2005年8月4日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 请 人:黄维忠(主要负责人),男,汉族,60年02月14日生,农民,住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延寿村。电话:0594-2790833 手机:13859877066 邮编:351100
申请理由:莆田市延寿村;溪白村;苍林村;码头村;后卓村;洋西村;七步村;西刘村;东楼村;五星村因“征用土地纠纷”的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访申诉等各案都历经折腾。由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及司法机关的司法不作为已经堵塞了受侵害人的救济途径,对此人大常委会又无能履行法律监督。所以土地使用权人的最基本利益得不到保护。
上述事实,下附旁证。当农民的权益确实受侵害时“他们”却关门闭户;当受侵害者要申诉时“他们”却对人封喉断舌。所以我们心中怒火燃烧!我们要喧泄!!我们要呐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集会游行示威,请依法许可。
申请内容:
目 的:呼吁保护公民最基本权利。
方 式:聚会;游街;静坐;喊口号。
标 语(1):承担行政后果!请求司法作为!!履行法律监督!!!
标 语(2):依法征地!依法补偿!!依法安置!!
口 号(1):立案受理!农民必胜!!
口 号(2):农民不下岗!我们要种地!!农民失地!何处谋生!!
口 号(3):农民要生存!农民要人权!!
地 点:集合地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口。
解散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
行进路线: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高级法院。
人 数:3000人。
车辆数:20辆。
音响设备:60分贝以下,10只。
起止时间:2005年8月15日6时-8月15日22时。
此 致
福州市公安局
申请人:黄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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