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鹏转自网易
5月20日中午,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一纺织厂发生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通报总是滞后的,民间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消息,很快还原了真相。
大体是,一个姓文的小伙子,27岁,在厂里做了半个月,嫌累,辞职了。他向老板要半个月的工资,也就800元,老板不给,说你没有做满一个月,不发工资。
小伙子讨要多次,似乎还打了起来,生气了,一把火把个工厂给点了。
网上说这个工厂是两个福建老板投资兴建的,他们福建也有厂,屏山这边,请的是职业经纪人管理。
事发后,互联网一边倒,谴责屏山纺织厂老板剥削打工人,不少抖音作品出现了卡通人物高擎火炬,背景则是厂房燃烧的熊熊烈焰,声援小伙子烧得好;还有小伙子的同学和老乡,证明小伙子从小就有间歇性癫痫病,后来治好了,进厂打工,被拖欠800元后,旧病复发了,才一把火烧了厂子。
声援烧得好,显然是情绪发泄,是我们常说的戾气释放。
证明小伙子有间歇性癫痫病,大概是为小伙子开脱,希望他不受牢狱之灾。
不管怎么说,这一把火,两败俱伤了。
如果单纯处理这一纵火案,不消说,小伙子肯定被公安机关留置,是否判刑,由法院审理后再说。我是希望工厂先结清800块钱的工资,即便合同上写明不做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无效合同),也应该付小伙子800元,因为小伙子确实付出了劳动,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如果法律认定小伙子有罪或者因间歇性癫痫发作免于刑事处分,那是法律说了算。
感觉小伙子烧厂的时间选择,回避了工作时间,没有造成员工伤亡,既救了员工,也救了自己,还救了老板。
如果他的报复心更狠,岂不是更大悲剧?
接下来就要说讨薪了。
小伙子“多次”讨要800块钱未果,才起了焚心。网络上事后诸葛不少,大抵是说,讨工资要依法,要诉诸仲裁,不能要不到就冲动,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你欠了我工资,我讨要工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800块钱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岂不是杀鸡用了牛刀?这牛刀的成本,包括车费和精神折磨,是不是会大于800元?
一段时间,社会上还出现非法讨薪的说法,那欠薪就合法了?欠薪不合法在先,才导致非法讨薪,应该先处理谁,还用讨论吗?
不知道先进发达国家是否有非法讨薪的说法。对所有欠薪依法处理,可以熄灭多少把烧厂的火炬!
因老板拖欠工资而报复,不是孤本。2021年4月17日,一工厂拖欠员工500元工资,男子一把火烧掉厂房,14名同事命丧车间;2021年10月20日,因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迟迟不给,工人一怒之下开着装载机破坏厂房。
我当然不赞成讨薪运用暴力,但当他们和平讨薪次次无果时,一定会引发讨薪者的戾气,这种因果关系,是所有老板必须意识到的风险。当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无力为底层劳动者讨来应得的薪水时,他们要么绕过这些部门,请黑社会解决,要么单打独斗,两败俱伤。
在这种劳动/雇佣关系中,一旦欠薪,用不着多说,老板是强势方,员工是弱势群体,800块钱在老板那里算不得什么,对于打工仔,可能把它看作是保命的钱。这个轻重,所有老板,都应该好好掂量。
用一个个悲剧事件来激励社会反思劳动/雇佣关系中法律边界,我觉得,这比烧厂房还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