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五、张某某诬告鸡西市恒山区信访局原局长于某某案
2022年3月,鸡西市恒山区居民张某某因对其上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举报于某某套取国家维稳资金等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向其反馈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后,仍通过鸡西市纪委监委网站继续实施举报行为。2023年6月,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认定张某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2023年6月,恒山区纪委监委向于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于某某澄清正名。
六、殷某某诬告原七台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唐某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王某某及茄子河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鲍某某案
2005年5月至2022年9月,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茄子河镇富强村村民殷某某因对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对其索要劣质化肥赔偿款的处理结果不满,多次举报唐某某、王某某、鲍某某搞恶势力团伙,以及唐某某、王某某贪污和鲍某某收受好处费、行贿等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向其反馈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后,继续通过“抖音”平台实施举报行为。2023年6月,殷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2023年6月,七台河市纪委监委分别向唐某某、王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茄子河区纪委监委向鲍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三人澄清正名。
七、李某诬告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某某案
2022年12月,五大连池市莲花乡科洛河村村民李某因对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处置其举报问题线索的结果不满,通过网络向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举报承办人李某某为科洛河村党支部书记包某某充当“保护伞”,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威胁、恐吓举报人问题。经查,李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认定李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2023年5月,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向李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八、杜某某诬告安达市中本镇正本村党支部书记尹某某案
2021年1月至12月,安达市中本镇正本村村民杜某某因对尹某某行事方式不满,多次到省政府、安达市纪委监委举报尹某某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等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向其反馈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后,继续实施举报行为。2023年4月,安达市纪委监委向尹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尹某某澄清正名。2023年6月,安达市公安局认定杜某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杜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协同推进,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大力弘扬向上向善新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斗实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