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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梅河口暴政观察:获刑3年6个月的辽宁法轮功学员郑桂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5年02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231字 ⁄ 字号 中国梅河口暴政观察:获刑3年6个月的辽宁法轮功学员郑桂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已关闭评论

杨洪岩转自维权网

2025年1月25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郑桂香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郑桂香: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女,1965年生。一九九八年,郑桂香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坚持法轮功信仰,曾多次遭迫害。

2024年6月18日,郑桂香在路边宣讲法轮功,被丹东市东尖头边境派出所警察抓捕,被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7月4日,郑桂香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批捕,2024年年12月25日被判刑3年6个月、罚金五千元。刑期至:202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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