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茂转自BBC中文
香港“47人案”宣判: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 戴耀廷判囚10年、黄之锋56个月
香港“47人案”宣判: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 戴耀廷判囚10年、黄之锋56个月
4 小时前
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对“47人案”——即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的45名已定罪被告判刑。
首要被告戴耀廷被判10年监禁,前学运领袖黄之锋被判56个月,其余被告被判刑约50至90多个月不等。
该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宗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也是至今规模最大的国安案件。
这些被告被控组织和参与一场非官方的初选,提升民主派在立法会选举的胜算。当局称该活动企图非法瘫痪政府。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判刑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强调当局不会姑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批评人士称,这场里程碑式判决大大削弱香港民主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