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晨转自维权网
保护所有人的尊严,是人权概念的核心。它把人放在了关注的焦点,把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普遍的共同价值体系作为其基础,提供了一个受国际准则和国际标准保护的人权体系的框架 。20世纪,国际社会相继协商、签署和批准《世界人权宣言》(中国已加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1998年签署,人大未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2001年加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国1988年加入)等一系列专门的国际公约或文件,人权演变为一个道德、政治和法律的框架,并指引人类建立一个没有恐惧、没有贫困的世界。中国是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于已加入的国际公约和联合国相关文件,不仅有法律义务遵守,并且理应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