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茂转自BBC中文
香港《国安法》制订“分两步推进” 中国中央政府可能在港设立国安机构
各方有何回应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五对中国人大的《决定》草案表示支持,称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
林郑月娥指,《决定》草案和有关全国性法律的制定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去年反修例风波中暴力升级,行为严重触碰触碰"一国"原则的底线,破坏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重要”。
发言人强调,有关法律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香港民间人权阵线表示,《国安法》下,香港法庭未必能保障到香港人,甚至执法机关不止香港部门。
其声明称,《国安法》一旦实施,全世界都会担心如何在香港设立公司,对香港经济的破坏是长远,无法回头,“《国安法》摧毁了人权、民主、自由、法治,届时也不可能会有繁荣的经济。”
香港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表示,国安法是以言入罪的万能钥匙,支联会的口号“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可能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对新议案表示尊重、理解和支持。
梁君彦认为,全国人大根据最新形势和实际情况,行使宪法职能,制定相关法律制度,符合国家以至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
台湾陆委会周五也表示,中国人大审议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议案,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错将香港情势不稳定的根源,归咎于外部势力、“港独”分离主义,于是急欲立法防范其所谓的国安漏洞。
“我们认为,假借国安之名,侵害香港民主人权自由,非但将徒增港人不满及社会不稳,更会升高各国人士在港风险,危及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希望相关方面三思,勿因错误的决策,让香港陷入更大的混乱。”陆委会声明称。
王晨说了什么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称,将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分两步推进:第一步,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有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当地公布实施。
王晨作说明时表示,香港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香港去年反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反共,暴力对抗警方执法,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