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 给予赵金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金成简历
赵金成,男,汉族,1963年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1.09—1985.07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5.07—1987.02 鹤岗市公安局职工中等专科学校教员
1987.02—1988.06 鹤岗市委组织部干事
1988.06—1988.11 鹤岗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88.11—1992.06 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2.06—1996.06 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正科级侦查员
1996.06—1999.03 省公安厅六处(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
1999.03—2000.08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1996.05—1999.05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8—2004.03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04.03—2007.01 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1.09—2005.12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01—2010.06 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6—2017.03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7.03—2017.06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7.06—2017.12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7.12—2021.09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21.09—2021.11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21.11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