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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政迫害妇女观察:获刑2年的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4年02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198字 ⁄ 字号 中共暴政迫害妇女观察:获刑2年的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女士的案情及简历已关闭评论

林英玉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2月1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宏: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女。张宏(张红)2023年2月19日被二道区荣光派出所四个人入室抓捕、抄家,随即遭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2024年1月底获悉,她被长春朝阳法院判刑2年,2023年12月13日被转到兰家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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