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钊转自明慧网
理大学李慧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云南大理大学生物工程系大四毕业班女学生李慧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后上诉,大理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非法维持原判。
大理大学从一开始不通知家长,直接将李慧敏劫持至派出所,到事后百般推诿,拒不承担其职责,令人齿寒。
李慧敏,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出生,福建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同学集会,因赠送二十九个U盘(内含有九评、活摘器官等真相资料及自由门软件等),有同学告知班主任,班主任报告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报大理公安局,一月十二日被绑架,并抢走手提电脑及几张神韵光盘与真相传单等。
家人发现李慧敏失联,一月二十一日打电话给班主任,得知李慧敏被警察带走。八月一日李慧敏被非法开庭,于九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罚金一万元。家属不服结果,上诉到大理市中级法院。
大理大学校方躲避家属和律师,对于李慧敏学业未完结一事推诿不予答复,甚至对家属谎称打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