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欢转自新浪网
宝鸡市马营镇永清村委会主任为李东阳,同时也是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李东阳为了经济利益在秦岭毁林上百亩。
根据宝鸡人大官网显示,多年来几十人反映永清村的多项问题。
一份实名举报信称,“李宪斌(原永清村负责人,现永清村负责人父亲)在柘沟村、庙沟村临近山域非法私设爆破厂,震坏民房114户600余间,其村民阻拦要求赔偿,李宪斌不予置理并将张双强等五人打成重伤,……一人不治身亡。”
另一份反映信称,“永清村5000余亩山林被李宪斌占为己有,毁山毁林,开设爆破厂,危害了下游群众饮水平安 ,……每年给宝钛集团等企业爆破复合板获得利润1600万元以上,而每年国家拨发的98万封山育林专款也被李宪斌占为己有。”
还有一份永清村李三录的实名信称,“李天喜(李宪斌原名)将2216亩地在未招标的情况下,按照一万元价格承包给自己,开设爆破厂毁坏山林……,其中进山路是永清村80万资金修建的,每炸一次3万元……”
有永清村村民称,“陕西冠华实业股份公司实为永清村集体企业,实质却没有什么经营,村集体的赔偿款、补偿款、高速公路噪音补偿款,等等外来款项都统统放在该公司账上(不入村级财务,逃脱监管)。这个小金库由李天喜个人支配。成了他的提款机……”
经过永清村民的持续不断地反映,李宪斌卸任了永清村负责人。
如今年近70岁的原永清村负责人李天喜(李宪斌)还掌控着永清村的陕西冠华实业股份公司。
由上可见,永清村所属企业或实际经营负责人在秦岭炸山毁林由来已久。
宝鸡海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私人企还是永清村的集体企业?
在秦岭深处炸钛毁林的是宝鸡海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工商资料上来看该公司与永清村集体企业没有任何关联。但炸毁的山林是永清村集体林地。
工商资料公开显示,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出资70万人民币、杜智仓出资30万人民币建立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由1986年3月成立的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厂改制而来,2010年4月2日,公司法人由李宪斌(原永清村负责人李天喜)变更为李东阳。
工商资料公开显示,2010年07月21日,李东阳、李向阳兄弟共同出资成立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投资。
宝鸡海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官方一直宣称前身为1986年3月成立的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厂,于2010年改制更名而来,但有村民称,实则由原村负责人李宪斌把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集体所有制公司资产变成了儿子李东阳、李向东的私人企业。
村民称,永清村原干部滥用职权,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原有资产腾挪到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并没有完全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的规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别谈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近期,宝鸡高新区马营镇永清村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由宝鸡高新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与马营镇永清村村民委员会合作开发建设。
宝鸡高新区马营镇永清村书记、村委主任李东阳是否能通过宝鸡永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宝鸡市兴泽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为永清村民继续谋福利不得而知?
但是,永清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李东阳炸山毁林,宝鸡如何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一案双查还宝鸡秦岭绿水,还老百姓青山。还需宝鸡市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的王勇、段小龙、贾珉亮、张礼进、赵甲宏为宝鸡老百姓服务。
李东阳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根据一份司法机关文件显示,2005年至今,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法人实际经营人李东阳租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马营镇永清村梨树洼地林地实施站钛板作业。
在生产过程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超占审批使用的林地,并在爆破炸钛过程中产生冲击波,将附近原有面积2.7241公顷,约40.86亩山林地上的树木基本损毁。以上事实有嫌疑人李东阳的询问笔录、证人的询问笔录、《宝鸡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关于对宝鸡市永兴公司用地现状调查报告》及照片、山林租地协议等证据证实。而后李东阳被刑事拘留。
根据通报,宝鸡转办关于李某喜违规占用梨树洼山林地问题函的线索后,宝鸡方面立即投入警力进行侦办。在高新林业局等单位的协助下,通过实地走访、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测量、走村入户寻找知情人、核对涉案林地使用审批表等方式,最终确定,李某喜等已经形成非法占用林地的事实。
据知情人透露,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李东阳毁林40.86亩是由宝鸡相关部门调查评估的,他并不认同,肉眼可见毁林上百亩,山林种植层被永久破坏,动植物被毁,很难再恢复成林。
2019年,2020年,2021年该知情人多次前往位于马营镇姚家岭清水河道距离秦岭山口6000米-7000米了解,炸山毁林从未停止过,经常能听到震耳欲聋的“炸钛”声,也能看见一辆辆拉着复合材料的卡车经过。询问工人也证实了这一点,宝鸡市以罚代管会使炸山毁林更加名正言顺。
李东阳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造成林地永久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能当选宝鸡市马营镇永清村委会主任等职位,让村民不禁感叹其背后保护伞到底有多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主要是指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致使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原有的农用条件遭到破坏,功能丧失或者质量严重下降,无法或者难以恢复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