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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政迫害妇女观察:获刑6年的广东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3年09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411字 ⁄ 字号 中共暴政迫害妇女观察:获刑6年的广东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已关闭评论

林英玉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9月25日,本网获悉获刑6年的广东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吴有清:女,广东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1967年生,她于1997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原农村信用银行员工。在中共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中,吴有清遭到残酷的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还曾被非法劳教3年,狱警强迫吴有清脱光衣服羞辱。劳教期间被农村信用银行无理开除。后来吴有清被判刑四年。2022年9月26日晚,吴有清外出时,被高州市公安局国保便衣和警察抓捕,后被抄家。吴有清被关在在离高州50公里的茂名信宜看守所。她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身体虚弱,11月中旬被送医抢救。11月21日,家属接到茂名第一看守所的电话,得知吴有清已被转送到茂名第一看守所。2023年9月22日上午,吴有清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吴有清被判刑6年、罚金20000元。刑期至:202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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