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云转自博讯网:ChinaAid供稿
我叫李应平,女,1974年生于湖北省天门市石河镇。1991年信主,1993年加入福音使团。2001年5月27日被抓;2001年12月29日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判刑8年;2002年10月10日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布“予以释放”;同年同月同日接到荆门市公安局送达的劳教通知书,被判劳教3年;同年同月15日被送至湖北沙洋劳教所;2004年1月22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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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7日晚,我与同伴刘先枝姊妹在钟祥一接待家庭休息,被翻墙砸窗、破门而入的武警扭住。几十人翻箱倒柜,抄走了那家的财物和大量书刊。然后把我俩带到钟祥市公安培训中心的寝室里,让我们交出老师,我们说不知道。他们就拿来几十斤重的脚镣给我们戴上,把我拉到外面院子里(刘姊妹在屋里),一大群便衣围着我,让我在中间拖着镣子来回走。我拖不动,一步一步地挪,他们在旁边骂的骂,推的推,让我快点走。为增加我脚上的痛苦,开车的年青司机冲过来拖着我跑,脚镣又重又短,迈不开大步,我跌跌撞撞,摔倒在地,头碰得流血,鞋也不知哪里去了。他们骂我装死卖活,一把提起,拖着就跑,地上的石子扎破了脚,铁镣在脚跟上狠狠的撞击。有人故意在后面踩住镣子,让我重重地摔在地上。人们一拥而上,这个推过来,那个拉过去,专往有水之地推,脏水蜇进伤口钻心的痛。……如此折腾到天亮。冷眼旁观的科长刘从政让我进屋,刚走一步就跌坐于地。刘科长说:“看你这娃子,怎么这么傻,叫你说你就说呗!何苦呢?”脚已血肉模糊,我艰难地挪进屋,刘科长给我换上一副轻一点的脚镣,说:“你的脾气与我一样,越逼就越犟,我能理解。他们昨天是过分了点,我已责备他们了。你告诉我龚圣亮在哪里,我保证他们再不打你了。”“我怎么知道?”刘从政科长躺在床上给我讲他怎么与华南教会“打交道”,怎么了解华南的情况,给我作思想工作。问我为什么信主,书刊是哪来的,还说华南教会早就被定为邪教了,只要一抓住老师就死罪一条,现在正在到处搜捕,让我早点醒悟。早上8点钟,昨晚的那些人又来了,从刘科长的介绍中得知他们都是钟祥市各镇派出所的所长。有皇庄的、郢钟的、胡集的、东桥的、冷水的……刘科长说:“我有点事,你听点话,把你的情况好好给他们说清楚,别自找苦吃,他们可不象我那么好脾气。”那些人分成二班,分开审我们俩人。仍然是那句话:“龚圣亮在哪里?”见我不回答,一个高高胖胖的人把门窗关严,拿着铁衣服架慢慢走到我面前,忽然举起衣架抽向我的大腿、小腿。“说不说?”又用皮鞋尖狠踢我的小腿骨。见我的眼泪不住地往外涌,赶紧问:“龚圣亮哪里去了?……你和龚圣亮发生几次性关系?”“不知道。没有的事?”胡集派出所所长李志祥从隔壁过来,抓住我的头发拼命晃,咬着牙说:“猪脑筋!猪脑筋……”我感到天旋地转,站立不稳。他又拧住我两鬓的头发,把我整个人腾空提起,重重地摔在床板上,再提起,摔在地上:“说不说?”抓住我的头发就往地上碰;拿起床边的皮鞋在身上不分部位地抽打;另一个人用脚踩住我的踝子骨在地上碾。我疼得大喊,李志祥一把将我提起,没等我反应过来,脸上就挨了十几耳光,又把臭鞋使劲往我嘴里寒,牙齿、嘴角血流不止。我昏头转向,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只听到有个声音在吼:“眼睁开!不准闭!看着我!妈的!整死了也不怕,拖出去埋掉,看你的神救不救你。”晚上,他们给我戴上脚镣轮流审问,不说就不准睡。头又昏又重,抬都抬不起,眼角烂得流水。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刘科长拿着第6期专刊,指着封二的照片说:“小李挺不错嘛——副编辑。肯定跟龚圣亮睡过觉了。”“刘科长,请你尊重自己的身份。”“人家刘先枝、孟喜存都与龚圣亮有性关系,我就不信你没有。别害羞嘛,我们会给你保密的。”“少来这一套,我相信老师的人格。”……就这样,除了吃饭的时间,就是无休止的审问、拷打。二天二夜之后,我的身体已支撑不住,被送往钟祥第一看守所。
进了7号室,里面人得知我是信耶稣的,就说:“信耶稣又不是坏事,打成这样,黑良心!告他们去!”换衣服时,身上黑一块紫一块,没一处不变色的;被衣架抽的地方,肿得碰都不能碰;袜子粘在脚上,拉掉几块皮才脱下来,伤口已开始腐烂,血流不止。号友们边替我包扎边骂。好长时间我都不能走路,是号友们在服侍我。从她们口中得知李英姊妹上午被提出去了。我知道等着她的将是什么,除了为她流泪祈祷,就是切切地盼她快回,时间越长苦越多。第五天,听说她回来了(关在另一号室),整整审了五天五夜,打得比我更惨。
6月10日,我又被带到公安培训中心。一进屋,李志祥所长就冲过来把我的脚铐在床腿上,拿着电棍在我眼前晃着说:“李应平,你他妈的竟敢骗老子!上次全他妈一派胡言。这次让你尝尝真家伙,看你老不老实!说!和龚圣亮发生几次关系?时间、地点交待清楚。”“说过了,没有。”哧哧哧,电棍已在头发里、耳根后烙上了记号。“说不说?”“没有的事叫我怎么说?”“今天不说清楚别想走,编也给老子编出来。”说话间,电棍雨点般烙在手上、胳膊上、胸前、腹部、背上、腿上,我在地上翻滚,喊道:“共产党应以理服人,动不动就打人算什么本事!”“哼!你不服去告啊!上面发给我们电棍是干什么的?就是默许我们用的。”一旁的刘科长说:“小李,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孟喜存、刘先枝、向凤平、王先菊哪一个没承认。昨天向凤平比你更硬,最后还是硬不过电棍,乖乖地与我们配合。你好好考虑考虑。”“没什么考虑的,没有就是没有。”李志祥咬着牙说:“看来是电不足。”他们把电棍充了电,粘着我的手击触不挪开,我浑身跟着颤抖,汗珠顺脸流。刘科长说:“龚圣亮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这样护他。孟喜存比你聪明多了,人家还要控告龚圣亮呢!就你是个猪,死脑筋!”“我不管别人,只按事实说话。”“妈的!老子今天要叫你认得。”李志祥所长边骂边冲上来解我的上衣扣,脱我的衣服……我泪流满面,想到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的屈辱已是泣不成声。脱到最后一件,我死死护住,他又要解我的裤子,我拼命推打,他就用电棍击我的腰部(直到今日,我的肚脐仍经常发炎流水。看守所、劳教所的医生学员都知道),又伸到上衣里面击触。胸前、腹部、腋下、腰、背一处不漏。我浑身被汗湿透,在地上翻来滚去,他们按住我的头和胳膊,在身上任意触击。“再不老实,脱光她的衣服。”主啊,你把我的命取去算了。我知道你所喝的杯我们也应喝,为什么喝的时候却感到如此痛苦呢?一天过去了,我精疲力竭,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再也不想在这可怕的地方呆一秒钟,他们怎么教我就怎么说。任凭他们掐着我的手在所谓的口供上签字按押。看着那些人拿着材料得意的样子,我再也控制不住,放声大哭。老师啊,我还是不是只哪!我不是出卖,而是陷害呀!主啊,我还活着干什么。但我绝没想到这种无中生有作出来的口供竟成了定龚老师死罪的证据。
回到看守所,号友们赶紧围上来,见我整个人呆呆傻傻,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住的流泪,吓坏了。赶紧看我身上,只见满身红点点、水泡泡。一旁的女管教连忙掩饰:“可能是蚊子咬的。”号友们气愤的说:“蚊子咬的是这样子吗?一个女孩子,到底犯了什么法,竟往死里整!还有没有王法?”
好长时间,指头都没有知觉,身上也经常一麻一麻的,但最疼的还是心,不能饶恕自己,常在梦中哭醒,多么希望这一切都只是梦啊!
200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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