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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原局长董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

2023年08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8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义开除党籍处分 ;由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义简历

   董义,男,汉族,1970年4月生,黑龙江大兴安岭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1988.08—1991.07 沈阳黄金学院地质系矿产地质勘查专业学习

   1991.07—1998.05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劳动安全监察处矿山监察室科员

   1998.05—1999.09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劳动安全监察处矿山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1999.09—2002.0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林业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矿山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1999.08—2001.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2.05—2002.06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林业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矿山监察室主任科员

   2002.06—2006.01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正科级检查监察员

   2006.01—2006.11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副主任

   2006.11—2011.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其间:2008.03—2011.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1.11—2015.10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5.10—2015.12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2015.12—2018.12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业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主任、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8.12—2021.10 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10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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