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豪转自自由亚洲
中国大陆互联网用户一般无法自由使用各类国外网路服务。网民必须使用虚拟私人网络,也就是VPN,才能突破审查。陕西一名网民近日因使用VPN“翻墙”,被罚款五百元人民币。不少网民都抨击当局的手法,就连党媒“环球时报”的主编也罕见发声批评,认为不能把“翻墙”与违法相提并论。
被罚的陕西安康市网民姓杨。当地汉滨公安分局周二(19日)通报,他从去年九月开始在手机上安装两款VPN软体“翻墙”,“建立非法渠道进行国际联网”,按照“规定”对他进行警告并罚款五百元人民币。
马亚莲:“在我们这个国家罚他500块钱还算轻的,是他们‘网开一面’的,当然这个‘网开一面’我是打双引号的。如果把他拘留了不是性质更严重吗?这个人吃的苦头不是更大吗?如果行政拘留最长可以15天,刑事拘留最长可以一个月。”
有网民甚至担心当局下一步会全面禁止人民翻墙。党媒“环球时报”也罕见抨击当局。 经常翻墙的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发文,反对把网络“翻墙“定性”违法“,他说防火墙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但人们出于各种原因”翻墙“也应被视为合理,非法的帽子不能乱扣。他说,中国处于特殊时期,社会需要管理,但也需要弹性和活力。
马亚莲: “环球时报这次会出来发声,说明他们也觉得这些公安做的太愚蠢了。而且难道环球时报不翻墙吗?因为他们报社的很多员工肯定也要翻墙,如果他们翻墙也要被抓他们会怎么办呢?我觉得环球时报在这件事情上是有一点同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