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德云转自禁闻网2023年05月20日
本周五,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有關聘請英國律師代理他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件的司法複核申請。外界認為,當局此舉對國安法削弱香港法治具有標誌性意義。
美國華盛頓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5月19日授予黎智英2023年度「米爾頓·弗里德曼促進自由獎」(Milton Friedman Prize for Advancing Liberty)。該獎由黎智英之子黎崇恩代領,他說:「我的父親因說實話入獄。」
卡托研究所在頒獎聲明中指出:「這位直言不諱批評中國政府的民主倡導者在監獄中被拒絕保釋,面臨的指控可能會讓他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據路透社5月19日報道,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日前提出申請,要求英國資深律師蒂莫西·歐文(Timothy Owen)為其辯護。但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建議香港入境處處長,拒絕向歐文發放工作簽證。黎智英法律團隊就此以國安委「越權」為由,提出司法複核。
香港立法機關5月10日通過一項法案,賦予香港特首裁量權,阻止外國律師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代理嫌疑人案件。基於該法,黎智英的司法複核申請被駁回。
駁回黎智英複核申請的首席法官潘兆初在一份判決書中表示,香港法院對國安委沒有司法管轄權,國安委不受司法複核挑戰。他寫道:「國安委的職能遠遠超出了法院機構的能力。」
黎智英的代理律師彭耀鴻早前抗辯指出,如果國安委越權時司法不能介入,香港就是「與大部分法治說再見」。
北京於2020年7月在香港實施《港區安全法》,將包括顛覆和勾結外國勢力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納入司法管轄範圍。
現年75歲的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因支持香港民主,該報報社遭到警方突擊搜查,並於2021年停刊。
黎智英所受指控也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受外界矚目的代表性案件,也是在國安法下,首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的被告人。去年12月,黎智英因欺詐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9個月。根據港區國安法,他還面臨煽動罪、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多項指控,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黎智英公開表示不認罪,當局對他的審判將於今年9月開始。
日前,全球100多家媒體負責人簽署一份要求中共當局釋放黎智英的聲明,聯署者包括《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媒體的編輯以及諾貝爾獎獲得者等。
針對黎智英獲獎,壹傳媒前非執行董事、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主席馬克·祈福德(Mark Clifford)在一份聲明中,批評香港政府阻止黎智英聘請外國律師並駁回司法複核申請的舉動。他說:「今天的香港沒有正當程序,也沒有法治。中共撕毀了《基本法》,並繼續鎮壓僅存的一點點自由。我們將繼續追蹤最有資格獲得該獎的黎智英案,以促使我的同事獲釋,並恢復香港媒體的地位。」
記者:經緯 責編:何平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