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文峰转自东南网:
维权难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投入大量的精力、金钱、时间,可能仍无济于事。倘若普通小民上访维权遭遇重重羁绊、阻遏实属正常,但若法官都无奈上访,着实会让人感到惊异,要是法官上访维权失败,且被解职,就会让人恐惧了。不幸的是,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据《中国青年报》,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冯缤职务被免,因为其同在法院工作的妻子被辞退后他曾经穿着法袍、胸佩国徽多次上访。
这件事情特别之处就在于上访者的身份与事件发生的地方。平心而论,法官也是人,也会陷入各种人事或财务等纠纷,也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是,这又是一次不同寻常的上访。冯缤身为法官,也信仰法律,也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相比不懂法律的人,他绝对堪称专家。然而,他对法律的通灵并没有发挥作用,不但其妻子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自己反而因此丢掉了“饭碗”,2年的奔波劳累化为泡影。冯缤杠上了自己的工作单位,触碰了“潜规则”并“以下犯上”,自然没有好果子吃,自他心里不服气决心替妻子维权那天,就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一个懂法、信法的法官,从利用法律途径维权遭遇挫折,到上访无果。这其中的艰难困苦,尝过的又岂止是冯缤。其实,冯缤因为多了法官这等身份一直受到媒体关注。按照不成文的传统,只要舆论强烈关注,事情一般会得到解决。他的经历至少证明一点,维权是艰难的,不论信法还是信访。这一尴尬而令人辛酸的现实例子并不孤单,广西桂平市一名信访办退休主任因住房被强拆而踏入了上访的道路。他得到的仅有的“优待”是,工作人员给“老领导”倒茶,让他快点签上名,好排得靠前一点。他自言“我是搞信访工作的,知道上访没太大作用”。
法官和信访办主任上访的社会作用,远远超过事件本身。此前,有人批评上访人员不懂得用法律维权,“信访不信法”,甚至有教授公然宣称“上访人员中99%是精神病”。上访维权本应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信访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冯缤虽然身为法官但其信访的权益也应得到认可。不能因为上访维权就随便将其解职。这明目张胆的打压行为不仅是对有关法规的亵渎,法院本身的职责就是维护法律的公正,若因私利而不惜毁坏这种公正,最终会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事实上,除了走投无路没有人愿意上访,这毕竟是一个耗费极大人力、物力且不一定有用的事。对于无权无势的小民来讲,打官司和上访无疑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冯缤运用法律和上访两种途径维权的失败,无疑会加深一直存在的“维权恐惧症”,这种负效果已经在弥漫扩散。长远看,若这种恐惧继续发酵酝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与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