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军转自六四天网
吉林王晶、张继新结束成都天网之行
Written on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 8.1.14
[ 时间:2014-01-08 16:11:05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1-08】今天下午,吉林访民王晶、张继新【吉林死缓公安队长定案 钱泓兆获刑10年】结束成都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之行,已赶赴机场飞抵北京。
据王晶介绍说,1993年11月13日,我姐王淑丽在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染料厂上夜班时,在单位被人用刀残忍杀害,至今尸体都末见到。在命案发生后,吉林市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证据灭失、案卷遗失,长达20年的时间里都没有见到一个具体的案件进展【吉林警方约谈善后 王晶盼尽快返回日本】。
我家在公安局不作为后,曾多次到各级公安部门上访,要求督办该案。但一直没有结果。2013年,天网也曾多次关注我的案件,我也十余次进京上访要求还我姐姐一个公道。
2013年12月20日,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我的控告有了一定的转机。我应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之约,在吉林市公安局申控举报中心与吉林市公安局控申处张处长和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孙处长等接谈。孙处长先是围绕王晶二姐王淑丽遇害案子的当年和现在的调查及进展情况,态度诚恳,并没有包庇和袒护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丢失卷宗和证物的意思。并表示愿意协调责任单位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染料厂,对家属进行最合理的经济赔偿。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在吉林931113凶杀案的侦破过程中,吉林省吉林市警方违反刑事案件侦查的诸多程序,导致重要物证灭失,让侦查工作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有效进展,给王晶一家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应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呼吁吉林公安机关能勇于面对自己的过失,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在继续侦察931113凶杀案的同时,给王晶一家予以合理补偿,彰显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