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被拐卖妇女
-
在中共暴政下,妇女被拐卖是普遍的问题。这些被拐卖的妇女遭遇许多违背人性的折磨和人生。尽管中共不是拐卖妇女的组织,但中共腐败官员是被拐卖妇女的主要享受者和拐卖妇女的地方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极权不许民间社会独立调查以及公检法必须听命于党掩饰问题,使得拐卖妇女不能根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贩卖人口、强迫劳动、强迫婚姻和强逼卖淫的主要来源国,也是重要的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来自中国大陆的妇女被贩卖到非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北美地区,而被贩卖到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的人则在当地主要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
-
性贩卖,是指以性剥削为目标的人口贩卖,包括性奴隶。受害者被迫以多种方式中的一种依赖其贩运者,然后被贩运者用于向顾客提供性服务。被定义为性贩运犯罪的活动有三种:获取、运输和剥削。
-
强迫卖淫,是指强迫手段要他人成为性工作者,是一种性剥削。多数是指使用非法的手段如暴力、恐吓等强制性剥削他人。
-
强迫婚姻,是指违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愿促成的婚姻,是为一种侵犯人权的现象。强迫婚姻可以是拟结婚的一方强逼对方与自己结婚。强迫婚姻多通过各种手段胁迫当事人就范,胁迫手段可以是身体暴力、债务等经济压力或精神压力。
-
中国民主党暴政迫害妇女观察员 林英玉
-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