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儿转自自由亚洲论坛
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提出,被拐卖的女性离婚判决应该遵从女方意愿。
据中国媒体周日消息,刘红宇指出,相当部分被拐女性无法负担子女费用,无法取得子女抚养权,回原籍难以维持生活,才留在被拐卖家庭、甚至“谅解”收买她的“丈夫”。
刘红宇建议,出台司法指导性意见,处理被拐女性及其子女婚姻家庭关系,在确认女方是被拐卖妇女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保护被拐女性合法权益。对于确认婚姻效力纠纷的案件,建议按照女方意愿判决婚姻的效力。对于离婚纠纷案件,建议按照女方的意愿判决是否离婚,并在财产分配、离婚损害赔偿方面明确照顾女方利益。
丰县今年年初爆出“徐州八孩”丑闻后,妇女拐卖相关问题引起极大舆情,妇女权益保护也引起关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录了数例徐州被拐卖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丰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不支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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