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刘军萍转自天亚社中文网 https://ccccn.org/china/2019-07-16/68526.html
【天亚社.香港讯】华北河北省邢台市负责宗教事务的部门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国内教友忧文革式行动将扼杀教会的活动自由。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统战部和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七月十日发出《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公告称,这是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并提供了两个举报电话号码。
公告列出五个举报内容,包括「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印刷、散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宗教出版物」、「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宗教活动场所」。
另外,还有「非宗教团体、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或接受宗教性捐赠」、「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宗教培训、朝觐等活动,擅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教育培训」,和「其他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非法宗教活动」。
公告指举报内容经查实后,会根据《邢台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奖励举报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认为,邢台市统战部和民宗局向全市发布这条消息,「通篇是冠以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招牌,搞煽动性的群众运动,在人民中间制造文革式恐慌」。
他对天亚社说:「我们更要警惕这种戾气,因为这类非法行为,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时期,曾经悲惨的上演过无数次。」他呼吁更高一级的执法部门出来制止。
消息人士称,宗教培训属于宗教活动的一部分,包括对未成年人的培训,而在任何宗教中都是正常的,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宗教信仰需要宗教知识的传递」。
举报非法宗教活动正在全国蔓延,有些地方甚至举报者最高可获一万元人民币作奖赏。
广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在三月发出《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投诉、举报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并给予提供线索者一百至一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河北教友伯多禄指出,举报制度在大陆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再次让人联想到文革时期的举报制度,「中共惯用的技俩就是搞内斗,这完全是泯灭人性,毫无人权的行为」。
他对天亚社说,在自称依法治国的当下依然大力推行举报制度,并且是举报宪法赋予的正当信仰自由权力,这完全是违背法律侵犯人权的不合法制度。这也是中共对自己执政极度不自信的表现。
伯多禄表示,这种举报制度的推出,只会令宗教空间越来越小,严重压缩宗教自由权利,但最大问题是「有可能发生文革时虚假举报,捏造证据从而达到中共打压乃至消灭宗教的目的」。
他又指出,举报内容其实说得不是很明确,比如非法传教,怎么来界定?「宗教条例说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内进行,即只要离开宗教场所,一切与宗教有关的活动也是非法的」。
但他强调,中共的执法弹性太大,并且缺乏理据,所以在执行举报制度时也会发生不合法规,而「这一切只会依据中共的利益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