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峰转自三门峡市公共交易中心网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局》,湘潭市纪委监委在端午节前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这些酒驾醉驾问题,看似是不经意的个人行为,实则与党纪条规背道而驰,教训极为深刻。我们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揽为镜鉴、引以为戒,万勿玩火。
醉翁之意不在“驾”,开的是车、耍的是权。酒驾醉驾问题屡禁不止,而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有人被查获、受处分、被通报。究其原因,不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常识没有深入人心,而是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内心,不甘于遵纪守法的刚性约束,总想在人人平等的纪法面前展现自己的“本事”。这些人怀揣着“赌徒”心态、自我放纵,自以为“我熟人多,查不了我”“出了事,我一个电话就摆平”,在亲友面前显摆逞能而无视纪法。殊不知,这些所谓“见过世面、敢作敢为”的思想,都是侥幸心理作祟、特权思想抬头。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车子一旦“点火”,将丢盔弃甲,追悔莫及,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吃喝不是简单事,喝的是酒、入的是“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上述文章一针见血指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吃喝不是件简单事,通过酒驾醉驾案件这个“小切口”,要深挖细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伴随酒驾醉驾的同时,有的工作日违规饮酒,有的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更有甚者,为子女就学、个人升迁、帮忙了难等事项,在勾肩搭背、觥筹交错中互通款曲、交换利益。这样的酒局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大染缸,成为个别干部自认为可以“飞黄腾达”的保护符。喝下去的酒,就是种下去的廉政风险;入了这些“局”,也踏上了纪法不容的不归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严治酒局饭局的作风问题及引发的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要了解核实在哪里吃喝、哪些人参与,谁组的局、谁买的单,一旦涉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对组织者、参加者严肃处理,通过大喝一声、当头一棒,打破这些“酒局”泡沫,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礼尚往来要有度,进的是“圈”、踩的是雷。端午临近,最是亲友举杯相聚的时节。可越是崇尚礼仪,就越有人搭车“搞小动作”“耍小聪明”。个别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过节聚餐”为借口,通过酒局搭台互相拉拢结交,营造“小圈子”,搞团团伙伙。其中,不乏个人开车悠悠而来,酒后驾车呼啸而去者;不乏两手空空而来,满载高档烟酒或物资特产而归者;不乏出“鬼点子”、灌“迷魂汤”,当“摆渡人”、做政治“掮客”者,等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些“礼尚往来”早已过度,陷进了违法乱纪的雷区,进了这些所谓的“圈子”,踩雷、暴雷就是早晚的事。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廉政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对多发易发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病”,要提前打预防针、标红线严规矩;对迷途知返、亡羊补牢者,要敢于容错免责减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干净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