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新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康志文开除党籍处分, 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康志文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黑龙江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康志文简历 康志文,男,汉族,1958年8月生,辽宁凤城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7—1978.11 密山县知一公社知青、县知青办办事员
1978.11—1979.08 密山县纺织厂工人
1979.08—1982.07 密山县纺织厂团委副书记、生产股股长
1982.07—1983.09 密山县棉纺厂副厂长
1983.09—1984.02 密山县经委生产科副科长
1984.02—1986.09 密山县纺纱厂副厂长
1986.09—1987.10 牡丹江团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1987.10—1989.02 牡丹江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1989.02—1996.03 牡丹江团市委副书记
1996.03—1997.09 穆棱市委副书记
1997.09—2001.02 穆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2—2002.08 穆棱市委书记
2002.08—2010.04 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03.03—2005.01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0.04—2011.09 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9—2013.04 大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04—2015.03 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3—2015.06 鸡西市委书记
2015.06—2018.01 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2018.06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6—2021.04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04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