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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医疗腐败观察: ”江苏医师被公派 黑救护车上非法摘器官“

2022年06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2697字 ⁄ 字号 中共医疗腐败观察: ”江苏医师被公派 黑救护车上非法摘器官“已关闭评论

薛林新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21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方晓采访报导)江苏博士医生、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陆森(化名:鲁大海)被指控跨省与他人串通在黑救护车上非法摘取人体器官,但仅被以“毁坏尸体罪”判刑一年。陆森不服,坚称自己摘取人体器官是公派行为,自己无罪,今年3月向安徽高院申诉。陆媒对此事的报导轻描淡写。专家剖析活摘人体器官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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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主任带头 跨省与多家医院医生合谋

这桩非法摘取人体器官已于2020年8月18日做出终审裁定,大陆媒体4月17日以“博士医生被判不服”报导了该案的进展,并隐去了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主任医师陆森的真实姓名,用化名鲁大海代替,案件中的其他涉案人员也未披露真实姓名。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陆森(化名:鲁大海),53岁,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是江苏省人民医院的肝胆外科主任医师,卷入2018年一桩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案。他曾是所在医院的OPO(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

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2月11日,怀远县女子李萍因家庭矛盾,被人用斧头砍伤了头颈部,在县医院ICU治疗,而ICU主任是杨素勋。

杨素勋认为李萍时日无多,便拿着器官捐献的资料,不断向李萍的丈夫以及其女儿游说,还说会有一笔不小的国家补偿,二人就同意了。

此后,杨素勋把李萍的基本情况通报给了江苏南京鼓楼医院主任医师黄新立,经过审查,李萍符合器官移植标准。

2018年2月14日,杨素勋联系上了北京的一家医院。随后在安徽淮北矿工总医院芦岭分院口腔科医生王海良、欧洋的配合下,双方在怀远县医院内签了器官捐赠的协议。

大纪元曾采访到辽宁一名器官协调员梁辛。梁辛的说法佐证了医院ICU等科室提供供体线索,收线索费的事实。梁辛表示,“很多医院,像我之前工作的单位,它是和一些医院的ICU、急诊科有联系的,就像提供(器官)线索一样,给(他们)线索费。”

为何在“黑救护车”上做手术?

报导称,入院5天后李萍被宣布死亡,刚从南京赶来的鲁大海,在欧洋改装过的“黑救护车”上,将李萍的肝脏、双肾摘除,由其他人火速送去北京。

即使按照中共的法律,人体器官捐赠也需要捐赠人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签字。而当时李萍的母亲和儿子并不知道李萍器官被捐赠的事情,都是事后才知道的。李萍儿子石祥林还发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没有母亲的器官捐献信息。

https://o.socoms.net/www/delivery/afr.php?zoneid=183&cb=1731863255802

石祥林因20万所谓“国家补偿”被转到了一个堂哥的账户上,一气之下告上法庭,才令这起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案东窗事发。

中共的宣传声称,中共人体器官捐献遵循“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2015年中国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器官移植全来自“自愿捐献”的器官。

2019年4月24日下午两点多,陆森被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带走。这起非法摘取器官案一审开庭,杨素勋等人获刑,而陆森却被定性为涉嫌“故意毁坏尸体罪”,仅轻判一年。

一些网民留言表达观点和质疑:陆森等人所涉的是贩卖人体器官罪,不应被判为“毁尸罪”,判决结果太轻了。“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吧,而且还是团伙作案,仅被判一年,太黑暗了!”

“为什么在黑救护车上摘取人体器官,而不在医院手术室里?死者是真的死了之后被摘器官的吗?”

分析:陆媒披露此案的目的及隐藏的真正罪恶

据报导,一审后,陆森等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上诉,陆森的上诉理由是,器官捐赠的工作是单位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属于公派行为。2020年8月18日,安徽蚌埠中院驳回几人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4月15日,陆森透露,今年2月份,他将申诉资料递交给了安徽高院,他不认可终审裁定结果。

陆媒报导上述非法摘取器官事件轻描淡写,没有交代重要的细节。不过,3名涉案医生曾有OPO身份,其中黄新立是江苏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器官捐献与管理学组委员。

就此事,大纪元记者采访了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追查国际)主席汪志远。

汪志远表示,公派行为上诉可以理解。因为大陆全国的活摘器官都是在中共指挥下的国家犯罪行为,所以他们参与的个人认为是执行共产党政策,或者执行他们单位领导的指令,再加上中共多年的洗脑,把人都训练成这样了,所以他们现在上诉这个可以理解。

汪志远说,现在大陆媒体揭出来这个摘器官的事情,我想它也不是真正的中共组织下的活摘器官罪行。这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在中共的主导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活摘各族裔,或者是正义人士的器官,已经把这些人的道德底线毁掉了,他们已经被训练出了杀人魔鬼的这种思想基础,所以他们遇到这样的要死的人,也就摘了(他们的器官),不同的是这次被家属发现了。

中共为什么把上述事件报导出来?

汪志远分析道:中共一直面临着国际指控,特别是法轮功学员控诉它们活摘器官,它们就是要借这个机会炒一下,做出一个好像是民间做的事情,反倒还是官方扮演了一个正面的角色,它用这个事情迷惑民众,错误地引导舆论,将这个事情造成一个在中国大陆民间偷器官的现象。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之所以摘取器官,是它有这个基础,它经过多年已培训出这种杀人不眨眼的人;建立了官方组织杀人、谋财害命的基础。”

“第二,是这次没太组织好,事情披露出来,而且可能是在利益上分赃不均,或者是跟家属没说好,没掩盖得住。”

“第三,可能是中共有意炒作,为引导社会舆论,从正面去想,这样就可以化解国际社会对中共活摘器官指控的危机。”

汪志远也认为对陆森等人的判决太轻了。“人将死还没有完全死,在救护车上,那就是说这个人心跳、呼吸还都存在,血液循环还正常,这样的话器官取出来才能有用。在抢救过程中,他不抢救了,而是活活地取人的器官,这就是职业杀人,判1年怎么行?这个量刑是太低了。”

为什么量刑如此低?汪志远认为,中共有软肋,法院不敢强硬,因为这是公派,人家也有理由,是单位派他们去做这个事;而且这么多年都在组织做这个事情,不是他们只做了这一次,所以为了让他们不至于跳太高,影响太大,就得判很轻。而把这个事情炒作一下,造成民间影响,所以它判了不重,又公开炒作,就是让人们感觉共产党也在抓这个事,给民众错觉:活摘器官不是共产党做的,是民众做的。

汪志远表示,据掌握的情况,整个活摘器官是由江泽民下令,中共主导的国际犯罪,由中央政法委系统组织,军队、警察和武警地方的器官移植机构,还有包括地方相关的党政机构,都在配合,这是一个持续至今22年的国家犯罪。“据最近的调查,一些医院还在做,而且明显是在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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