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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泄密案周五开庭 透露承认有罪是被逼(图

2018年06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88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6月18日转自

指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的资深传媒人高瑜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据报将于星期五(11月21)在北京开庭审理。
高瑜代表律师莫少平对设在华盛顿的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北京第三中级法院星期一召开了半个小时的庭前会议。
报道引述莫少平表示,高瑜提出申请,要求排除她所称的非法证据,即她在侦察机关的有罪供述,认为他们用了非法方式,不能作为证据。
此外,辩方还要求重新鉴定案中涉及的文件是否属国家机密。

报道说,公诉人和律师交换了意见,法院宣布本周五上午9时半案件开审。
莫少平说,70岁的高瑜情况还好,期间曾服药,法院安排救护车停在外面。高瑜向法院表明可以坚持开庭。
高瑜4月24日晚与外界失去联系。
5月初,北京警方证实高瑜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被刑事拘留。

高瑜被指去年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海外网站刊登,引发多家网站转载。
北京警方称,经过大量调查,在4月24日将高瑜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新华社曾报道,高瑜在归案后表达了深刻忏悔。
报道引述高瑜说,“自己的泄密行为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对此深表忏悔”,“甘愿接受法律惩处”。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资料照片)
中国中央电视台5月8日上午6点36分在“朝闻天下”栏目中播出有关报道,但表明是“警方提供画面”。
报道画面出现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样貌的女性被公安带往一个房间接受查问。
画面中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高瑜在上世纪80年代出任中新社记者,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后该报被停刊。
1993年10月2日,高瑜曾因给境外媒体《镜报》撰稿而被当局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监六年,1999年2月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
而高瑜首次入狱是在1989年。当年6月3日,高瑜因介入“六四”学运和支持学生被秘密逮捕,但在次年获释。
据香港(专题)的维权网称,高瑜此前担任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作者、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特约评论员,以及香港明镜刊物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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