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娟2022.03.05转自 https://china.caixin.com/2021-09-10/101771305.html
姚伟在鞍山刑侦系统工作32年,他任领导期间,刑侦队伍对于犯罪的打击从“打黑”变成了“黑打”;多人收受他人钱款,形成了大、中、小伞“层层相护”,失职、滥用、腐败问题“环环交织”的保护伞网络
【财新网】(记者 黄雨馨)曾任鞍山公安局长的姚伟,“打黑”变“黑打”,用家族企业受贿,甚至形成了“打中护、护后帮、帮后收”的受贿模式,公安成为“黑社会”保护伞。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视频,披露了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的贪腐细节。
1964年10月出生的姚伟,在辽宁省鞍山市公安系统工作32年,时间跨度为1985年10月至2017年3月。经法院查明,姚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大多发生于其在鞍山任职期间。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他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