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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暴政观察:追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女子监狱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淑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2年03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65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印中2022.3.2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79586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6月8日,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刘淑珍(女,今年69岁,退休职工)在家中被天津市塘沽区新北派出所警察李强及多名“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被抄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当天,刘淑珍被非法关押在武清第一看守所。22天后,新北派出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了刘淑珍,并勒索5,000元押金。2017年5月5日上午,刘淑珍又被新北派出所4名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武清第一看守所。经滨海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庭审,刘淑珍被秘密非法判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接着刘淑珍被转至塘沽区赵家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刘淑珍提起上诉到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后,遭狱警唆使刑事犯限制进食长达1个月。刘淑珍上诉被驳回后,于2017年6月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女子监狱二监区二分队。在监狱刘淑珍每天在被强制超负荷工作12小时的同时,还遭到警察精神恐吓、“洗脑”及强行灌不明药物,刘淑珍现被迫害致精神恍惚,目光时而呆滞。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记孙建华;天津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局长张亮;滨海新区新北派出所副所长张旭东,刑警李刚,警察李强、宫得智;滨海新区检察院检察长侯智;滨海新区法院院长刘金洪,审判长信彧,代理审判长周庆春,陪审员胡福林,书记员冯树娜;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蔡志萍;天津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沈国梁;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塘沽赵家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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