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峰转自新浪河南网
东方今报许昌讯 9月7日上午,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主办的官方微博“清风莲城”,向社会发布了该市6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当日,记者第一时间向许昌市纪委相关部门核实了该消息。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私设“小金库” 许昌建安医院院长被判刑9年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郭春生利用担任许昌市建安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之便,私设“小金库”,并将其中61万元公款据为己有;采取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25万元;在医院综合楼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0万元;收受药品企业和销售人员回扣款90.8万元。2014年12月,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郭春生有期徒刑9年。后被开除党籍公职。
急救站副站长 转诊病人收好处费164万
2006年2月至2010年4月,宋保君利用担任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站副站长职务之便,违规向郑州惠安手外科医院、郑州中原创伤手外科医院转送病人,收取好处费共计164万元。2011年12月,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宋保君有期徒刑13年。后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