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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暴政观察: 辽宁“慕马案” 牵出的腐败 “京老虎”

2021年12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46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爱娟2021.12.29转自 https://ishare.ifeng.com/c/s/v002qDGeH--RvbLjPyvJjU8f3Gzy-_yfRECOWOGaZnGIhzGT0__

2002年3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柴王群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从位高权重到身陷囹圄,柴王群在人生道路上因金钱迷失了方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自毁前程,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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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的“嘱托”

柴王群,1955年出生于山西省闻喜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柴王群从小天资聪颖,勤学上进。高中毕业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大学毕业后,柴王群被分配到中央组织部工作。

在组织的关怀和个人的努力下,柴王群很快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升任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四处副处长、处长。1996年9月,年轻有为的柴王群被下派到云南曲靖地区挂职,在4年多的时间里,又由处长提升到地委副书记、地(市)委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连跨三步,官升两级。

 

在曲靖地区,人们对柴王群的印象很好。他待人和蔼,办事公道,每次下乡,他都是自备碗筷、自带行李,怕给基层添负担。

柴王群口才出众,表达能力强,每次他做报告,都振振有词,讲得头头是道,特别是讲如何反腐败,干部群众评价:“柴书记这人真不错。”

柴王群受贿一案是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案件带出来的。中纪委在查处“慕马”案件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一案时,查出了刘爱党行贿的一套房子记在了柴王群之妻许舜兮的名下。几经侦查,发现这套房子系刘爱党“孝敬”给柴王群的。

柴王群和刘爱党,一方在北京,一方在沈阳,相隔千里,这种异地行贿受贿是如何开始?又是为何结束的呢?

刘爱党是沈阳名震一时的沈阳盛发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盛发集团地处沈阳市重工业最为集中的铁西区,是沈阳市有名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1993年,刘爱党凭着公司雄厚的财力,与时任沈阳市委书记张国光拉上了关系。

 

 

1992年,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作为辽宁代表的张国光在这次会上遭受了一次重创。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作为国家重工业基地的沈阳市委书记竟然连候补委员都不是。

从北京回到沈阳,张国光不甘心,他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更加坚信自己是因为上面没有“靠山”才落到如此地步。他对外不动声色,背地里却紧锣密鼓地策划如何进北京找“靠山”。

几天后,张国光突然从机关消失了,市委班子成员都不知道他的去向。一星期后,张国光又出现在机关,脸上挂着微笑,他究竟干什么去了,谁也不敢问。

 

 

张国光想在北京找个过硬的关系,但是作为市委书记,自己不便亲自出面,但领导有“想法”,肯定会有人站出来帮忙。这个人就是张国光在沈阳为官八年来结识的死党——刘爱党。

为了能在仕途上进步得更快一些,张国光嘱托刘爱党,让其帮找关系。对于张国光的重托,刘爱党不敢怠慢,他使出浑身解数,与柴王群套上了近乎。

张国光在党的十四大落选后,让刘爱党到北京活动活动。酒席上,刘爱党与柴王群见了面,柴王群要刘爱党回去后让张国光亲自来一趟,大家认识认识。

不久,张国光便与刘爱党一道去北京,找到柴王群,张国光请柴王群在仕途上帮自己一把。柴王群满口答应,能够结识和帮助地方高官,对自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就是张国光当时从机关神秘消失一个星期的原因。从那以后,以刘爱党为纽带,张国光与柴王群也成了“好朋友”。

1993年5月的一天,刘爱党在北京民族饭店宴请柴王群。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柴王群道出了自己的难处,虽然一时风光,但也有道不出的苦水,说得刘爱党频频点头,仿佛得一知己。临别时,刘爱党送其人民币2万元,以及一块价值2.38万元的名牌手表。柴王群一一笑纳。一个月后,刘爱党与柴王群在一宾馆吃饭,刘爱党又送其人民币3000元,柴王群没有推辞予以接受。

 

为了在情感上与柴王群一家靠得更近,刘爱党选择了一条曲线交往的路子。在往后的接触中,刘爱党看到柴王群的儿子,表现出十分喜爱的样子,提出把其儿子认为自己的干儿子,干爹关照儿子,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刘爱党知道柴王群虽是副处长,但工资收入并不高。柴王群的妻子许某某在山西省驻京办事处的宾馆工作,赚钱也不多。再加上柴王群的儿子患有眼疾,一直四处求医,花了不少钱。对于柴王群来说,这个家最缺的就是钱。

为了靠住这棵大树,刘爱党使出浑身解数巴结柴王群。当时,许某某嫌宾馆工作薪水低,想换个工作。刘爱党主动向柴王群提出让许某某到他的盛发公司驻京办事处工作,这样既可照顾有眼疾的孩子,又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柴王群与妻子商量,妻子欣然应允。

1993年12月,许某某在原单位办理了停薪留职的手续后,来到盛发公司在北京设的办事处工作,从事票务、接待等杂活,并照顾孩子住院理疗。刘爱党还以口头形式任命许某某为办事处副主任,尽管没有正式下发文件,但发起钱来一点不假。

一来二去,刘爱党与柴王群及其家人的亲密接触很快拉近了双方的距离,刘爱党一时成为受柴王群一家人欢迎的客人,也赢得了柴王群的好感。刘爱党与柴王群之间的友谊与日俱增。

2

官商勾结互帮互惠

一方获得了金钱,另一方自然也要得到好处。柴王群接受了刘爱党的贿赂,也必然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关照对方。

1994年初,刘爱党通过柴王群在沈阳认识了沈阳铁路局刘局长。当得知铁路局的“东方大厦”装饰工程正准备进行时,刘爱党随即请柴王群为其承揽工程。柴王群当即游说刘局长,希望装饰工程让刘爱党承做。刘局长表示承揽工程的施工方必须具有甲级以上资质,而盛发装饰公司注册成立不久,只有乙级资质,要想晋升甲级资质,必须在公司成立5年以后。

 

见工作无法做通,柴王群、刘爱党便安排沈阳市委书记张国光与刘局长见面。市委书记召见,刘局长不敢怠慢,带上主管工程的徐副局长一道去见张国光。张国光示意,铁路局“东方大厦”装饰工程应关照盛发公司。

有了领导的直接过问,铁路局有关人员只好照办,在未严格审查盛发公司资质,未经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盛发公司以垫资2000万元人民币承揽到了标的为6384万的“东方大厦”主体装饰工程。

1994年3月1日,刚注册成立的盛发装饰工程公司以承做“东方大厦”装饰工程为依据,申报晋升为甲级资质。柴王群又亲自出面找到北京相关部门领导,指令沈阳方面将盛发装饰工程公司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北京。

这样,盛发装饰工程公司在连基本年限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于1995年3月29日晋升为甲级资质,达到了承揽“东方大厦”装饰工程的资质条件。盛发装饰公司承做“东方大厦”装饰工程,共计赢利400余万元。

 

就在办理承揽工程期间,刘爱党多次到柴王群家探访,随着“供求”关系的进一步加强,柴王群也多次谈到其住房紧张,想买房的话题。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刘爱党自然心领神会。1994年夏,刘爱党提出以柴王群的妻子许某某在盛发公司工作为由,为柴王群买一套住房。柴王群同意后,刘爱党就选定了位于北京市某区的120平方米住房一套,价值110余万元。柴王群让妻子将银行账号、金额电话告知刘爱党,刘爱党即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分两次将房款电汇至房地产公司,并予签字报销。

柴王群是一个非常心细的人,如何让这套凭空而来的房子合法化,顺顺当当地做房子的主人,还是颇费了他一番心思。

1994年11月29日,柴王群口授妻子许某某,事先拟好一式两份协议,并将刘爱党叫到家中,说为防今后纪委来查,让刘爱党以盛发公司借用许舜兮的名义购买此房做办事处用,此协议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随后,刘爱党派人花了近10万元进行了装修,但柴王群仍心存疑虑未敢入住。

1995年底,刘爱党问起柴王群为什么不去住这套房子,柴王群犹犹豫豫地道出这样去住不合适,又向刘爱党提出要其以公司名义发个分房文件,说“这样去住才名正言顺、合法化”。于是刘爱党于1996年3月6日拟制虚假的沈盛集发〔1996〕3号文件,以文件形式将该套住房“奖励”给许某某,并在京当面将该份文件交给了柴王群。

1998年8月14日,许某某领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整个过程盛发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均一无所知,也不认识许某某本人。至案发时,该套住房一直为柴王群放置家居物品所用,房产证、钥匙均为许某某保管和持有。

收受不义之财,柴王群内心也不踏实。为了保密,他把受贿的钱分别存在十几个储蓄所里,然后将30多张存单分别藏匿在冰箱里的冻鱼肚中,喝水杯的夹层里,个人的剪报集中,以及客厅、卧室等让人想不到的地方。

3

高官翻船落马

 

人算不如天算,沈阳“慕马”案件牵出了柴王群受贿案,柴王群受贿事实浮出水面。

2001年12月,中纪委对柴王群的妻子许某某实行“双规”。

2002年4月15日,柴王群在北京被中纪委“双规”后,中纪委将柴王群一案移交云南省纪委。5月28日,云南省纪委将柴王群受贿一案移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侦查。

许某某被“双规”之前,行贿人刘爱党交代:“给柴王群除了送过一套房子外,还几次给他送过钱。”

许某某被“双规”以后,她以为“只要说出来了就没事”,便领着中纪委的同志到她家,看了受贿的房子,交出了20多张计十几万元的存单和房子钥匙。

两名侦查员立马赶赴北京,6月3日分别对柴王群的两处住所和许某某在“三晋宾馆”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同时,省检察院反贪局对柴王群在昆明的住宅进行了搜查,两地搜查扣押了柴王群的人民币7万元、字画5幅及有关书证,冻结了许某某在“双规”期间交出的部分受贿钱款,计人民币16.6万元的银行存单、2.866万美元、6727.56元港币。

 

然而,在这些证据面前,柴王群竭力诡辩,在17次审讯中,就连反贪局的领导几次亲自跟他过招,他都不认账,他翻来覆去地辩说:“我的问题大不了就是个违法违纪的问题,使用了刘爱党的房子,违纪了!”办案人员正式接触许某某时,她也不讲话,3天后,她虽然开了口,但对自己已经向中纪委供认了的事实又不认了。

由于本案所涉及的证人均身居要职,案情涉及地点为北京、沈阳、昆明等多个部门,时间跨度8年,震惊全国的“慕马案件”的账证已被全部封缴等等的情况,调查取证工作非常艰难。为了找出使柴王群低头认罪的“再生证据”,侦查人员历经了极大的艰辛。

侦查人员5次辗转北京、辽宁、河北等省市70余天、行程2万多公里,克服重重困难,大海捞针般地查找柴王群为刘爱党谋利、刘爱党给柴王群行贿房子的书证。在不懈的努力下,侦查人员寻找了30多人取证,查实并获取了柴王群为他人谋利、他人又为柴王群谋利、柴王群受贿房子之间密不可分的利益关系的400多页书证,查清了柴王群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8月7日,柴王群被云南省检察院从北京押回了昆明。面对铁证,柴王群低下了头。2003年6月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在1993年至1997年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柴王群无视国法,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了刘爱党给予价值110.1613万元的在北京的住房一套、人民币8.78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2000元、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名表一块、价值2.38万元人民币的名表一块,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3年11月11日,昆明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柴王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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