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善玉转自博讯网
2021年12月20日,本网获悉被中共判刑20年的维吾尔族企业家伊敏江•拉赫米图拉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伊敏江•拉赫米图拉:1962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人,维吾尔族,新疆福江果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布格拉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布格拉房地产有限公司、布格拉购物中心和新疆喀什大巴扎(维吾尔族语,即集贸市场)等公司创始人、负责者,维吾尔族亿万富豪之一,知名慈善企业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读于新疆金融大学(现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毕业后,最初在政府部门供职,数年后开始转而从事商业活动;
曾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合780万美元)成立了新疆福江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后又陆续创立了新疆布格拉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布格拉房地产有限公司、布格拉购物中心(Bughra Commercial Market)及新疆喀什大巴扎等共计9大公司,不仅丰富了当地维吾尔小区居民的生活供应,而且为当地维吾尔人创造了显著的就业机会,为阿图什等市的贫困人口提供了大量救助资金;
此外,还在将新疆南部的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引入中亚市场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故而深受新疆政府的极大赞许和肯定;
2018年12月,其突然被新疆阿图什市警方以涉嫌“支持恐怖分子”罪名刑拘,其女儿及其姐妹努尔古丽•拉赫米图拉 (Nurgul Rahmitulla) 亦被拘留;
之后其又被阿图什市检察院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指控其在“为个人财产缴纳天课”(即从事慈善事业)时向被囚的维吾尔族政治犯的家属捐款,此行为触犯了政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后经两年的调查,2021年初,终被新疆阿图什中级法院以“支持恐怖分子”和“为恐怖主义准备”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其不服,上诉;2021年4月,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38年12月;
据悉,被押初期,曾遭酷刑折磨,并在酷刑胁迫下被迫承认了一些“罪行”,以换取其女被释放,但最终其女仍然被判入狱。
目前疑似在阿克苏监狱或沙雅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