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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纪委通报9起基层腐败案 涉案者多为村干部

2021年11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05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新浪河南网

日前,郑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记者留意到,这9起问题中,有7起涉案者都为村干部。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中牟县前杨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华、村委会主任杨慧军、副书记杨保新贪污工程款问题:2012年6月,前杨村小学需要改造,王小华、杨慧军、杨保新等人指示工程方虚报工程造价款,向郑庵镇政府申请拨付118655元,除向工程方支付68000元外,三人将剩余50655元私分。中牟县纪委给予王小华、杨保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野王村支部委员王长明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间,野王村村两委将本应纳入法定账簿的村集体围村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28815元和村集体预留土地粮食补贴款7933.36元转为账外,私自设立“小金库”,随意支取,王长明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同时王长明个人侵占集体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5610元。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委给予王长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新密市赵沟村党支部书记姜振敏违规收取村民小组费用问题: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新密市水利局无偿拨付赵沟村11台水泵,赵沟村在发放水泵过程中,违规收取部分村民小组费用共计15000元。姜振敏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新密市纪委给予姜振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郑市史垌村村委会主任赵丙灿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2008年8月,赵丙灿将该村土地承包租金10000元据为己有。2012年至2015年间,赵丙灿从“三资”中心套取村级经费8000元据为己有。新郑市纪委给予赵丙灿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惠济区惠济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广斌违规乱收费、用集体资金组织旅游问题:惠济桥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及绝育手术押金、建房押金、测量费及绿地承包费,惠济桥村两委会给村组干部发放价值共计16850元实物福利,组织村组干部利用集体资金旅游,共花费28300元。惠济区纪委给予马广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原区段庄村第三村民组组长刘万兴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2006年5月,刘万兴与人合伙非法占用段庄村集体土地用于建厂房。刘万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荥阳市司马村村委会主任秦玉山违规收取计生押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秦玉山对村内育龄妇女违规收取一胎上环押金、二胎结扎押金,共计99100元。秦玉山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荥阳市纪委给予秦玉山党内警告处分,村委将99100元违纪款退回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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