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梅转自: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043316
本文作者 | 晚睡
01
昨天刷到一条新闻后,我就始终沉浸在悲愤之中,心里像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山东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结婚之后,因为不能生育,自2018年7月开始遭到丈夫和公婆联手虐待,并于2019年1月被虐待致死。
今年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来了,三个被告人因虐待罪分别获刑,公公有期徒刑三年,婆婆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丈夫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同时,对于本案附带的民事诉讼,判处三名被告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看见了吗?
一条人命,只值5年,4万多块钱。
这5年刑期还是全家加在一起的,儿子的那个不需要计算在内,因为判二缓三,他根本连一天监狱都不需要坐。
法官做出从轻判决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
也就是说,这三名人渣被逮住后只要问啥说啥,然后提前押了五万块,就可以成功获得法庭的谅解。
更滑稽的是,预交的5万元还没花完,还得给他们退出去7千多块。
谁也别拦着我,我就是要爆粗口。
那我出15万,不带退钱的,买他们家三条命行不行?
我告诉你,法官为什么会这么判。
因为他们觉得这种虐待行为只发生在家庭内部,是针对特定行为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所以无所谓啦,象征性的惩罚一下就行了,反正都是一家人。
这不是我腹诽杜撰,宣判书上对张某给予缓刑的理由就是,“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 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
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以前觉得只能发生在隔壁阿三家,我们还成天笑话人家那边奇葩事多,现在发生在自己这边了……以后再也没脸嘲笑那边女人地位低了。
02
这个叫方某洋的女孩,生于1997年,死那年才22岁,2016年和张某“结婚”。
所谓结婚,不过就是被花钱买过去的,才19岁的小姑娘,办不了婚姻登记手续。
她本来就是一个苦命的女孩,母亲有精神病,自己的智力也有点问题,反应有些迟钝,不过身体健康。
张家人被抓后说他们家被骗了,结婚之后才发现方某洋有点行为异常,其实我是不信的,农村谁家定亲不打听打听左邻右舍,这种事瞒不了人的。
无非是图便宜,有问题的姑娘彩礼要得少,他们觉得聪明不聪明无所谓,只要能生孩子就行。
反过来说,张家的儿子也肯定不怎么样,但凡有点实力的,都不会来图这个便宜。
结果他们打错了算盘,娶到家后发现她一直没有怀孕,检查后发现之前流过产,看到自己花钱买来的生育机器丧失了“基本功能”,他们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在从2018年7月到2019年1月的半年时间中,方某洋过的是地狱一般的生活。
她公公喜欢喝酒,喝完酒后就借酒撒疯殴打她,每次下手都不轻。
后来因为她不会做饭,还不少吃,他们就凶她,让她不敢和他们一块吃饭。再到后来,到饭点干脆不叫她吃饭了,她整天饥一顿饱一顿。
家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任意对她进行打、冻、饿、禁闭等惩罚,他们要是都出门就把大门锁上,把她自己留在家里,哪里都不让她去,从肉体和精神上摧残她。
在半年的虐待过程中,方某洋无法保证基本的营养,体重从结婚时候的160斤,迅速下降,到去世时,仅仅只有60多斤。
60斤是个什么概念?
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水平。
更为恶劣的是,自从结婚第二年之后,张家就不再让她回家看父母。
方某洋的父亲也隐约知道女儿在张家过得不过,也曾想过让女儿离婚,但却没有得到张某及其家人的同意。
2018年上半年她的父亲病重,思念女儿,多次想要见女儿,都被张家拒绝。她的表哥曾经陪着老人几次登门寻人,都未能如愿。
惊动了派出所后,派出所称方某洋和张某是合法夫妻,他们有不见其父亲的自由,最终父女俩没能见面。
父亲也曾经找中间人去说和,依然无果,可见那时方某洋的状态已经非常不好了,他们害怕自己的虐待行为曝光。
2018年9月5日,方某洋的父亲去世,她和所有张家人全部缺席了葬礼。
直到最后做父亲的也不知道,女儿也已经奄奄一息,在5个月后也离开了人世。
2019年1月31日,是方某洋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这时距离2019年的除夕只有3天时间。
新京报200秒视频还原了案件的详细细节
根据公公在法庭上的供述,这一天方某洋被多次殴打和体罚。
第一次是早上8点半左右,婆婆让她刷锅,她不干,婆婆拿一根50厘米长、3厘米左右宽的木棍抽了她。
第二次是公公听到声音后,跳出来将她粗暴地拖拽到地上,拿着同样一根木棍狠狠地抽打她的腿部和臀部。
第三次是挨完打后,公婆要求她站在院子里挨冻,那可是腊月的寒冬啊。
第四次是在10点半左右,公公让她宰鱼,她不干,公公便又把她赶到院子里,用木棍抽了她一顿。
第五次是11点半左右,一家人准备吃饭,却不让她吃,只丢过去两个馒头。
第六次是下午3点半左右,公公让她拿个东西过来,她没有拿,公公拿剪子把她的头发剪了。
第七次是下午4点半左右,公公听到婆婆喊她洗衣服,她还没有动,他立刻又拿出棍子抽了她几下。
这悲惨的一天不过是她日常生活的写照,而她的肉体和精神终于承受不住这人间炼狱一般的折磨,最后一次被打后,她浑身发冷,卧倒在床。
晚上6点,她出现呼吸障碍,40分钟后,当“120”急救人员赶到,她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
经过法医鉴定,她的死因是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最终休克致死。
换成我们一般人能理解的说法,这是一种漫长而痛苦的死法,最后停止呼吸已经算是一种解脱了,在此之前,她每时每刻都在忍饥受冻之间挣扎,生命之火一寸寸熄灭。
03
方某洋的智力程度不高,像小孩子,憨憨的,喜欢吃,做事不那么麻利,善良的婆家会教她,160斤的姑娘,也会是个很好的劳动力吧。
没那么厚道的婆家可以离婚,撵她回家,父亲也曾要求离婚,自己的女儿自己清楚,带回家拉扯着,也能活。
但张家以上这些都没做,他们选择留下她,拿她当条流浪狗一般的虐待和伤害,有气朝她撒,让她做全家人的人肉沙包。
棍子、棒子,随时随地朝身上胡乱招呼,说不给吃就不给吃,整天关在家里见不得人,打得越来越傻。
写到这里我已经泪流满脸。
那是一条命啊,女人的一条命,她笨她傻她不能生育,就活该被打死吗?
我在这一家畜生的身上没有看到一点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他们没有对受害者家属道过谦,没有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没有主动报警,没有中途悔过停手……
什么都没有。
他们作恶得肆无忌惮,不过是欺负人家父亲死了,妈又有病,是典型的弱势群体,打死了又如何。
法院也非常“配合”他们,甚至没有依法公开审理,未允许方某洋的家属及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这是一场受害者全体缺席,杀人者团团圆圆的审判大会。
法官用近乎于“罚酒三杯”的儿戏态度,了解了这场人命官司。
最可怕的是什么?
不是公安机关没有能力查清犯罪事实,而是在犯罪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他们却做出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判决。
他们觉得一个女人死于婆家漫长的虐待和折磨当中,根本不算个事,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杀人犯,也只能赔上一条命。
女人被打死了,都是内部矛盾,谁让你不能生育呢。“你失去的只是一条命,人家失去的可是孙子啊。”
如果不是因为家属不服判决,向德州中院上诉申请重申,这件事大概就真的糊弄过去了。
目前德州中院认定一审法院未依法保障上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本案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重审。
重申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吗?我不知道。
但虐待罪本身就是一个特别叫人无语的罪名,顶格刑只有7年,反复虐待致死本应是更恶劣的罪行,给受害者带来的痛苦也更深,却因为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就能得到宽大处理——伤害亲人,难道不是更触及人伦底线吗?
前几天哈尔滨的一位民事庭法官在处理一起离婚官司时被男方当事人持刀杀害,法官因公殉职,群情激奋,谴责凶手残暴。
但这个男人之前就是一个家暴男,将妻子耳膜都打穿了,才导致妻子要求离婚,可他因为家暴受到惩罚了吗?
家暴是婚姻内部矛盾,打的只是自己老婆,没有社会危害性,是不是?
结果怎么样,最终他杀害了当事法官,只为朝对方要房产证被拒绝。
残暴就是残暴,畜生就是畜生,杀人犯就是杀人犯。最近出现多少家暴男从殴打老婆到灭门的大案要案,他们的戾气如果得的到惩治终将逐渐升级到不可控制的程度。
不要以为能杀老婆的就不能杀路人、邻居、警察、法官,全社会都不应该继续再纵容家庭暴力事件,保护女性的权益,否则受害者可能是所有人。
对此我们女性能做什么?
亲爱的,努力学习,努力成就事业,努力进入社会顶层设计阶层,努力拥有话语权。
在社区有话语权,在单位有话语权,在家庭有话语权,做法官、律师、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各种各样对社会有影响力的人,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改变这个世界。
为了不再有姐妹像狗一样被打死,我们全体女性都需要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