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共沈阳腐败观察:郭飞雄的律师要求法院二审依法开庭

2016年03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66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5,12,17-19)

*郭飞雄被临时加罪共判刑六年《判决庭上的最后答复》和《上诉状》先后全文上网*
在前面节目中报道了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11月27日上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郭飞雄被法庭临时增加一个罪名“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共六年;孙德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二人当庭表示上诉。案件涉及当事人参与声援《南方周末》和“八城快闪”,呼吁新闻自由,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开庭宣判后,郭飞雄的《判决庭上的最后答复》和上诉状《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郭飞雄上诉状》先后全文上网。

* 张磊:李金星律师发通报,广州中院已提审过郭飞雄。律师阅卷后才能发表辩护意见*
12月17日郭飞雄的律师张磊先生就此案件二审进展情况接受了我的采访。
张磊:“李金星律师发了个通报,上周广州中级法院的法官已经提审过郭飞雄了。”

主持人:“郭飞雄情况怎么样?”
张磊:“没有其它情况。现在的情况就是昨天广州中院的书记员给我打电话,说要尽快听取我们的辩护意见。我问他‘你现在就要听取辩护意见,难道你已经决定不开庭了吗?我们的辩护意见全在开庭的时候发表’。他说,法官想听取一下我们的意见以后再决定是否开庭。我们说‘我们需要先阅卷’。
今天下午李金星律师去广州中院阅卷,然后法官说要听取他的辩护意见,他说必须在详细看完全部卷宗至少一个星期后才能发表律师辩护意见。
我和陈进学律师是由书记员约到下周二下午去阅卷。案卷在法院,材料都在法院,包括一审的庭审笔录以及相关的东西都移交给二审法院。现在进入二审程序后,我们需要去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法院阅卷。”

*郭飞雄和郭案简况*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今年49岁,他是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活动,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酷刑,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
2006年9月他被拘捕,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五年刑满出狱。
2013年8月8日又被抓捕。今年9月11日总部设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人权组织“前线卫士”将“2015年人权卫士奖”颁给郭飞雄。

* 张磊:从法院现在通知情况来看,我觉得二审进行可能很快*
12月17日我就郭飞雄案二审进展情况电话采访张磊律师。
主持人:“您刚刚说法院已经提审了一次郭飞雄,一般二审过程中有几次提审?是一次还是多次?”
张磊:“一般一次。”

主持人:“再下面的通常程序就是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现在没有办法看出来他是开庭审理还是不开庭,是吗?”
张磊:“现在他有可能就不开庭审理了。”

主持人:“您从现在的迹象看是不是这个审理不会拖很久?”
张磊:“从他们现在通知这个情况来看的话,我觉得应该很快。”

*张磊:律师要求法院对此案二审依法开庭,因对一审事实认定和证据有重大异议*
主持人:“法院方面没有明确讲开庭还是不开庭,是吗?”
张磊:“目前还没有说。”

主持人:“从律师方面案件经验来说,开庭不开庭区别在什么地方?”
张磊:“开庭那就是当事人、律师、公诉人、检察员会到场啊,大家有一个开庭的程序;不开庭的话就是书面审理了,他有可能不开庭,书面审理就直接发《判决书》了。”

主持人:“律师现在有什么看法和要求?”
张磊:“我们需要阅完卷以后肯定要有研究准备的时间。我们希望要求他开庭,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事实或证据有异议的,二审就应当开庭。我们认为这个案件一审对这些事实、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和辩护律师都有重大异议,认为他所列的事实不成立,他的证据有伪证、有非法证据,这些证据也并不能证明那个事实,所以我们是有异议的。
我们现在一个初步意见是要求他(法院)开庭,我们在法庭上来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