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林新转自博讯网
新华网重庆1月18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南川区一个区级医院的骨科主任把手伸到了骨科耗材的采购上,一个建议权就轻松拿走贿赂356万余元。重庆市南川区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南川区人民医院原骨科主任曾肖宾有期徒刑11年,追缴所获赃款。
经法院查明,曾肖宾原在南川区人民医院担任外三科、骨二科主任。骨科手术中需要大量骨科耗材,如关节固定器、人工骨等,由于专业性很强,这些耗材产品的选择主要由骨科主任作出建议,并向医院领导申请,最后由医院与供应公司签订销售服务合同。
曾肖宾自2008年至2012年初,利用对骨科耗材的建议权,向医院建议使用他指定公司提供的骨科耗材,并收受销售人员丁某、罗某巨额贿赂共计356万余元。
案发后,曾肖宾投案自首并检举他人犯罪,亲属主动退还赃款274.36万元,法院据此对曾肖宾作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