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玉柱转自民主中国
先说句感谢互联网的话吧,不然真对不起创造发明者。没有互联网,我们能听到深圳那位老师在法庭上的精彩维权吗?当然我知道,这一说,“战狼”们又不高兴,说你不爱国。因为互联网是西方发明的或者说就是美国创造的,你要感谢互联网不就是要感谢美国吗?你要感谢他们,我们战狼能高兴吗?所以说,中国的问题,好像永远都是能否实事求是的问题。
这个问题若真正解决了,别的都是小儿科。别看1978年5月中旬这个仅仅是在人口上的超级大国突破禁区,终于第一次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四十多年来,我们有几天是真正像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干的呢?这四十多年来有多少中国人有几天不是利用人家的发明创造以怨报德呢?只要脑瓜子中的理念落后,就不可能理解先进文明。
其实我是落后分子,五天前别人发在公众号的帖子今天才看到。那帖子是以视频为主,内容是一位深圳老师被扣摩托车后起诉交警队,而庭审的视频忽然就火了,网友大赞,认为比律政剧还好看。五天前,网友的统计是,“这个时长148分钟的庭审视频在B站大火,有86万+观看,2.7万个弹幕。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这个视频的观看量也早就过了100万+!”
那老师不仅口才好,可以说“句句在理”。其中有几句讲的意思非常好:国是以民为本。国家政府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民骑摩托车也好,骑电动车也罢,说明人民需要。可奇怪的是,人民需要好像不重要,公权力打着这幌子那幌子,一会要禁摩,一会要禁电动车。人民没有办法,只好绕着公权力走。现在不是有了很多代步车吗?
首先是人民需要。既然人民需要,国家就应该满足人民的需要,想办法把人民的需要管理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是满足人民的需要,而是对人民的需要进行限制。因此,不论怎么看,都觉得一些公权力好像就是要与人民反着来,甚至对着干。
再说限制,说到天边都说不通:摩托车也好,电动车也罢,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有国家批号。生产出的这些产品不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吗?如果中国生产的摩托车或电动车不卖给中国人卖给谁?难道都卖到外国去?既然中国人买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你公权力竟然限制使用,你说你这是要干什么?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的这种行为难道说不就是在与人民对着干吗?这么简单的道理,做为公权力,为什么就不懂?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有人可能会说,骑摩托、骑电动车的只是一部分人。那么请问“一部分人”就不算人民了吗?最近因一些老年人不会用智能手机,遇到很多困难,国家不是强调要为这部分人排忧解难吗?人民,正是由个人组成,没有个人,没有一部分人,就没有人民。而国家也是这个道理。不然就要问:谁是人民?谁是国家?
满足每一“部分”人的需要,为每一“部分”人服务,其实就是在满足人民的需要,就是在为人民服务。这么浅显的道理到现在都没搞明白。我不仅为深圳的交警部门或叫公权力感到遗憾,而且为全国所有没有搞明白而要禁摩禁电动车的城市感到遗憾。
人民最怕什么,人民不是怕权力。如果说人民怕权力,那么就等于说人民怕国家怕政府。怎么可能呢?如果这是事实,不论发生在哪一个国家,都只能证明那个国家的政府与人民不是一条心。人民怕的是与人民对着干的权力。因为在公权力面前,一个乃至一部分人民永远都是弱势,他们不可能对抗也对抗不了公权力。然而,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政府,又怎么能用自己的公权力与人民对着干呢?不仅深圳的不能,哪儿的都不能。
几年前微信上就流传资中筠跟公众座谈的一个视频,其中她讲道:“国家是干什么的?是保护人民的,是保护人民求幸福的。如果要是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人民的幸福或者是害民,那这个就不能叫爱国。”又说,“一个伟大的国家,一个真正现代国家,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让各个阶层、各种职业的人都能够得到幸福。”几天前,深圳那位老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所讲的那些话,与资中筠跟大众座谈时所讲的有多大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