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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纪委公开曝光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1年02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56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新浪看点网

近日,许昌市纪委官方@清风莲城 通报了三起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禹州市鸿畅镇杜北村党支部书记朱绍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禹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占用鸿畅镇杜北村土地1558.3亩,杜北村负责被占用土地的地表清障工作。2017年6月,项目承包方支付杜北村清障费用12.32万元,朱绍峰未将此项收入上缴鸿畅镇“三资”管理账户,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其中朱绍峰以个人误工费为由违规从该笔资金中领取0.7万元)。2019年4月,禹州市纪委给予朱绍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二、建安区椹涧乡岗杨村党支部委员杨子明截留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1月,建安区椹涧乡电管所向岗杨村支付电力高压设施占地补偿款1.99万元,杨子明领取该笔费用后,未将补偿款发放给被占地的村民,而是以村民欠其水费为由,截留该笔补偿款。同时,杨子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建安区纪委给予杨子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长村党支部委员张春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张春选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东城区某三甲医院补偿长村五组群众的征地款4.73万元。2019年1月,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给予张春选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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