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秋转自博讯网
欧洲联盟公布的《欧中全面投资协定》文本内容显示,中国虽然承诺对欧洲企业提供市场准入及改善竞争环境等待遇,但并没有批准禁止强迫劳工相关国际公约等实质性内容。欧盟贸易总署则强调,协定条款还可能会出于法律和技术等原因进行修订。
据台湾中央社周六发自布鲁塞尔的报道,最新公布的协议文本包括了协定目标、定义、投资自由化、监管框架、投资和永续性发展及争端解决等章节。其中,协定针对劳工问题指出,支持以高水准的环境及保护劳工权利的方式促进投资,缔约双方同意就共同关心的劳工问题进行适当对话和合作。但如果缔约方尚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相关基本公约,则应持续不断努力。协定文本中,中国并未给予具体承诺。
欧盟与中国在去年底宣布原则达成“全面投资协定”后,中国新疆的强制劳动产品出口以及在香港大规模拘捕民主派人士等举动,引发国际社会及欧盟内部针对这一协议的不满。欧洲议会日前也通过决议,对欧中协定没有反映出利用投资谈判作为促进人权工具的要求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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