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内蒙古自治区强推汉语教学导致大规模抗议之后,近日有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地方有关民族学校使用本民族语言教学的规定,违反中国宪法。这一表述引发舆论热议。
去年内蒙古自治区推行普通话教学政策,民众上街抗争,中央并未正式回应。周三(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会议上,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就有关问题表态。
沈春耀说, 有地方法规规定,各级民族学校应使用本民族语文或通用语文教学,又或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用汉语文字授课。他说,全国人大法工委审查认为,这些规定和宪法第19条第5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要求修改。
至于哪些省市有这些规定,沈春耀并未说明。
日本静冈国立大学的内蒙古学者杨海英反驳沈春耀的说法。
杨海英:“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就连最底层的自治乡都在宪法里鼓励各个民族有使用自己文字与语言的权利,因为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每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有它的条例,共产党统治得这么周密,怎么会制定不符合宪法的条例呢?这绝对不可能的呀。”
中共推翻自己75年所采用的民族政策
他批评有关说法是自打嘴巴。
杨海英:“建国75周年了,怎么没发现以前不符合宪法呢?这是为了推翻自己75年所采用的民族政策,把各个民族同化到‘中国人’,也就是汉人里面去。推行这样一个耍流氓的政策,回到毛泽东时代的痞子精神上去了。”
沈春耀被很多人视为中层干部。但杨海英认为,外界不能因此对他的讲话掉以轻心。
杨海英:“中国共产党的中层或下层干部从来不会用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解释法律或政策,这都是得到上面点头同意的。这只不过是最高阶层想利用中层干部的嘴,想利用低一点级别的嘴,这只是玩弄政策和权术的手段而已。”
他担心,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表态只是开端。
杨海英:“把宪法的解释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下一步要重新否定和修改各个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条例,从法例上进一步否定民族的存在,然后把每个民族都归纳到它主张的那一套中华民族;然后下一步会依据法律取消各民族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全部用汉语教学。”
台湾华人民主书院主席曾建元说,中国的民族政策原本师从前苏联,而语言文化的保存是自治权以外民族政策的又一核心。
曾建元:“语言的保存绝对是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中共这几年在新疆、内蒙古禁绝当地民族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学习或作为学习教育的工具,绝对违反了民族政策的原则,事实上是违背了建党的精神。”
外界质疑,沈春耀的言论是为内蒙古强推汉语教学引发的轩然大波,释放人大释法信号。
曾建元:“可能也不需要动到释法的程序,在具体的民族政策上,有一个中央文件下去,实际操作和执行。现在在地方全面实施的社会信用制度这些,再加上疫情,都会导致民间的异议声音受到很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