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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狱政治犯观察:王万星,中国政府必须就非法关押他十三年依法给予赔偿

2021年01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93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树林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王万星认为,雷洋案以获得四千万赔偿结束是又一次权力至上、政治策略的结果。他要求中国政府依法赔偿对他十三年的迫害造成的结果,对彭明的不明死亡给予调查赔偿。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号,在北京被五名警察非法打死的雷洋案,最近以对五名警察不起诉,家属获得据说是大约四千万人民币的巨额赔偿而结束。这样的结果是否意味着中国政府现在尊重了法律,雷洋事件获得了公正的处理呢?

流亡德国的著名异议人士王卫星先生,对此完全持否定性的看法,并且为此在媒体上公开要求,中国政府对于非法迫害他十三年给予同样的赔偿。为此,关于他的要求和呼吁,记者采访了王万星先生。

对于雷洋案,王万星先生首先对记者说,“雷洋案数千万元赔款,我联想到,我本人,尤其是刚刚在监狱中死去的彭明先生,同样是生命的代价,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同的对待的对比呢?”

关于他曾经遭受到的非法迫害,王万星先生说,“我九二年只是到天安门广场公开要求政府正确对待八九六四问题,就是因为政府害怕为此人们而重新关注这个问题,就被当作政治偏执狂而被关进公安部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十三年。后因为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精神病协会,由于他们当时关注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当成精神病关押期间被人为地致死,中国政府才被迫将我以家庭团聚的名义,通过国际人权会谈而被释放到德国。他们至今也没有向我赔礼道歉。”

为此,王万星先生极为痛心地说,“关押我十三年,它给我的家庭,尤其是我当时十岁的孩子造成了太大的无法说的损失。在二〇一七年春节之前,我再一次借雷洋先生被人为致死,彭明先生被人为致死,这样的事实,向中国政府,向习近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掌权人提出,以精神病错误鉴定为理由强行关押我十三年给予经济赔偿,并且给予赔礼道歉。”

对此,王万星先生进一步对比六四,对比雷洋、王秉璋、彭明和他自己的遭遇,进一步对记者说,他认为,雷洋案显示的是,中国政府完全和八九六四时一样,权力至上,政治考虑高于法制。当他们认为,需要用坦克和枪炮才能够镇压扑灭人们不同声音的时候,他们就用枪炮;当他们认为用金钱能达到目的时候,他们就用金钱;采用什么完全是根据他们的政治需要、权力需要。为此,他最后呼吁说,“我呼吁尽快释放王秉璋、秦永敏、郭飞雄、胡石根和刘晓波先生!”

(特约记者:天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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