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福建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周六(2日)公布全文共225条的「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所涉项目包括经济、社会、文教、便利化等四个方面。
据了解,225项措施中,经济方面有133项,包括权益保障、行业准入、医疗卫生、农业合作、文创旅游、用地需求、金融服务、财税服务、通关服务等;社会方面有66项,重点体现在衣食住行、就业创业、医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务、参政议政、基层治理等;文教方面有17项,重点涵盖了子女就读、招录招考、奖助学金、课题申报、体育活动、文教交流等;而便利化方面就有9项,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医便利、办证便利、医保核销便利等。
台资企业方面,包括在福建自贸区内的台资,可申请注册为大陆企业,以及台资可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电厂可并网运行,允许投资水电站等基础建设、参与5G研发等新基建和相关免税措施、与大陆院校合办学院、农业企业申请相应补贴,两岸影视作品可在平潭开展版权交易等。
在地方特色措施上,福建省还针对对台交流深化的地区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提供有关企业落户奖励、农业补助、在平潭销售的部分产品可采繁体中文标签、首创「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等进一步的同等待遇。
生活便利上,福建省明确台胞台企可展开人民币存款、汇款、现钞兑换等业务,还有支持银行开户办理相关业务,以及「来闽台胞可申领临时驾驶许可,不用考试直接核发,最长一年」,和持续为台湾民众就医、办理诉讼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