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nova7你在焦点在
住院期间我多次找领导提出医药费问题,他们的结论就是我妻子自身有病,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开发商勾结政府,让百姓无处讲理,无处申诉,这次病后,我 妻子留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 而政府和开发商勾结,不作为,中饱私囊,以权谋私,棚改让我无家可归,近几个月我多次找到桃山林业局局长林洪伟,副局长张海涛,棚改处王辉,开发商 刘敏进行沟通,但是他们相互推诿,不处理事情。 诉求:
1. 补偿我妻子生病期间护理费及误工费。 出院后需遵医嘱长期用药并定期复查所产生的费用。
2. 合同协议第九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回迁楼房使用,按拆迁户户口注明的家庭常驻地人口,每户发400元,每人每月发给临时补助费50元。
3. 2019年4月中旬桃山林业局棚改办强行给我办理商铺回迁入户手续,回迁至东方雅苑1号楼,这个楼是2011年完工的,已经是8年前的老楼,并且地理位置 极差,在一条小巷内,该位置无法经营买卖。 与我未拆迁时房屋所在的位置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因此开发商应给予楼房地理位置的差价,共计贰拾捌万元整。
4. 开发商违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回迁日期,导致我药店停业39个月,停业损失壹拾壹万柒仟元整。
在2019年四月,中央第四巡视组来铁力市桃山林业局时我曾去找过,当时说给解决,巡视组走后又石沉大海。 2019年8月20日,伊春市监督组来桃山我也找过,有位自称督查组的同志(电话是18845809354)说我反应的事情移交给伊春市委办公室处理! 从此再无后续,又是石沉大海,再拨打这位同志的电话就没有人接听了。
我再次找到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公司负责人,局长林宏伟,副局长张海涛,棚改科科长王辉,开发商刘敏,他们还是相互推诿,桃山林业局各个领导官官相护,不为民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