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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连迫害观察

2020年11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2239字 ⁄ 字号 中共株连迫害观察已关闭评论

乐恒转自:明慧网

吉林省四平市刘春宝遭受十二年牢狱迫害

更新: 2018年09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我叫刘春宝,今年四十二岁,原吉林省四平市支用汽车制造厂工人。

我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师父为我清理身体,很快就无病一身轻。那时修炼后的我满面红光,领导都问我:小刘,你用啥了?我说:修炼法轮大法,越炼越年轻。

在修炼中,师父也处处保护我。有一次焊工用铁锤打铁板,没打着,一锤打在我的头上,当时我坐在地上,脑袋被砸出一个大包。焊工吓坏了,我安慰他说没事。同事们都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干活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恶之徒江泽民利用中共邪党流氓集团发动运动残酷迫害法轮大法,电视台、广播、报纸疯狂的造谣污蔑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及其大法弟子。

于是在七月十九日晚,我和母亲同修一起来到吉林省政府所在地长春市,告诉他们:炼法轮功不是电视说的那样,电视说的是假的,我和母亲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原来的病都好了……没想到我们却遭到警察和武警的绑架,到长春郊区,我和母亲跑了出来,才顺利地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没地方讲理的情况下,我和母亲还有姐姐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到车站去买票时,我和母亲、姐姐走散了(后来才知道母亲和另一名同修被四平市公安局警察抓走了),我就自己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我条幅还没打开,就被警察抓上车拉到广场派出所。警察让我蹲马步一个多小时,我全身都湿透了,没挺住说了地址,后来就被他们带回到四平北四场派出所,单位保卫科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炼,就这样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我和三名同修从劳教所跑出来,警察在后追着喊:“刘春宝,再跑就开枪了”。我们没有停下,两名同修走散了,我和另一同修到了农安县,后在同修的帮助下来到了松原市住下了。六月十三日,同修给我送大法书《转法轮》时遭警察跟踪,几个便衣说是警察,闯到我屋,一警察拿起凳子就往我脑子上打,把我绑了起来,并从我屋搜去一体机一台、A4纸几箱、还有一万元存折,他们把我拽到楼下,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很害怕,又把我推回到屋里打了一顿,天黑才走。他们把我劫持到松原市公安局,给我上刑逼口供:绑坐铁凳子、“开飞机”、用水杯盖带尖的那种刮肋骨、用毛巾缠手脖再用手铐使劲扣直到扣不动为止,手都紫了,打我的警察叫马洪哲,快到十二点才把我和同修绑架到看守所,我绝食抵制迫害,他们把我绑在铁凳上灌食。在松原市我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后被前郭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上诉到松原市中法,维持原判。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四平石岭监狱,狱政科副科长看到判决书后说:不能收,没有姓名,地址不详,出事谁来负责,监狱往省劳改局打电话,后来我又被送回看守所,过完年,松原市公安局把我的姓名改为刘大鹏(同修到看守所存钱时写名刘大鹏),就这样我又被劫持到四平石岭监狱。

我先被关押到所谓教育监区,天天坐板凳,洗脑,逼看天安门自焚电视、写思想汇报,逼背三十八条监规。我不背,因我没有违法,管事的犯人张铁龙(梅河口市)、牟秀军(汪青县)、王国祥(四平市)把我带到厕所殴打,用拳头打我脸,牙被打掉半颗,牟秀军、王国祥用脚踢我腿,回来后脚都肿起来,走路一瘸一拐的。

有一次全监区背八荣八耻,监舍管事的犯人张铁龙问背不背,我说:不背,我是按着真善忍做好人的,只为说句公道话你们却把我抓到监狱里,我不可能听犯人的。我又说:共产党让我干什么我不干什么。监区教导员耿某叫我到办公室,桌上放着电棍、手铐、绳子等各种刑具,耿某说: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关进小号,我听说你三十八条不背,这里是监狱,不是你家,回去后把三十八条背下来。我说背不下来。他又问:你们有病为什么不吃药,我说:有病你想吃就吃,没人强迫你吃。我跟耿某淡了很长时间。回监室后几个犯人故意跟我闹,跟我摔跤没摔过,犯人牟秀军遭报应,到厕所哇哇吐了。

吉林省“六一零”人员到监狱进行洗脑“转化”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为首的有教育科长、教育监区区长、教导员、耿小队长、狱警杨铁军,还有省里来的所谓帮教、邪悟者,问这问那,我一问三不知。高明龙、温占凤抓住我胳膊身体往墙上靠,警察杨铁军过来打我一顿大嘴巴子,犯人打我胸和肚子,打了很长时间,我手捂着肚子,身体勾成像虾米一样,非常痛苦,下午把我抬回监舍。第二天,狱警武铁用电棍电我身体,电完后,邪悟者过来“转化”我,他们乱说一气,我一直没说话,教导员耿某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说: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监区长说:不需要你们做好人,你们杀人、放火我们不管,不需要你们做好人。

后来监区让我在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签字,我和几个同修没签字,狱警武铁把我叫到楼上,犯人韩铁军、六哥抓着我的胳膊,武铁用电棍电我脖子,电的全是水泡,现在还有疤痕。

后来我和几名同修被分到五监区强制劳动,早出晚归,有一次监区合拼小队翻号,在我那翻出经文,把我带到二楼干事办公室,有狱警李某、小队狱警王某,还有俩个犯人,问我经文从哪来的,我说自己的,犯人开始打我,狱警李某用电棍电我脸和脖子,电了很长时间才放手。

我在四平市石岭监狱遭受了强制的迫害和超负荷的劳役中,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仅仅因为我坚持真善忍信仰,就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整十二年,所有的痛苦经历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不寒而栗。也给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就是邪恶之首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邪恶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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