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培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邢培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邢培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培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